銀保監會官網2月25日消息,為規范保險業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監督管理,合理設置任職資格條件要求和任職資格審批范圍,持續推進簡政放權、優化審批服務,銀保監會起草了《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辦法》共56條,主要規定了需經任職資格核準的人員范圍、任職資格條件、核準程序、監督管理要求及法律責任等內容。重點縮減行政審批事項,省級分公司以外的其他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助理,支公司、營業部經理無需任職資格核準;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跨區域、跨機構流動過程中部分情形無需重新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