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央行副行長李波在博鰲亞洲論壇指出,比特幣和穩定幣不是貨幣,而是作為投資選項的加密資產,目前中國正研究對比特幣、穩定幣監管規則。
對此,算力智庫創始人燕麗向財聯社記者表示,這是一種具有重要意義的認可,監管部門考慮把一個既有的資產管理起來,本身就是認可了它的地位。為了讓它更有序地參與金融市場,所以需要一套與之相匹配的監管規則。
但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科技研究室主任尹振濤(博客,微博)卻認為,央行計劃監管比特幣并不是認可比特幣等加密資產,而是出于風險防控的考慮。
主流機構大規模配置加密資產并不具備現實的可行性
李波指出,比特幣和穩定幣是加密資產,加密資產是投資選項,本身不是貨幣,而是另類投資品。未來加密資產可能發揮的主要作用是作為一種投資工具或是替代性投資。
據了解,從2020年以來,全球最大資管公司貝萊德(BlackRock)、新加坡星展銀行、俄羅斯聯邦儲蓄銀行、紐約梅隆銀行、高盛等頂級金融機構陸續開展加密資產交易和托管業務,特斯拉、PayPal、Square、微策略、美圖公司等知名上市公司已經將比特幣納入核心資產配置,加拿大也陸續推出了多支基于實際資產的比特幣ETF基金,在中國香港也推出了100%錨定比特幣的基金產品。
根據 BitcoinTreasuries.org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目前,上市公司或公開交易產品持有比特幣的數量已超過142萬枚,按當前價格市值約超過810億美元。有業內人士認為,隨著越來越多的公司、財富管理人、機構投資者、對沖基金等機構大規模持有比特幣,且比特幣ETF成交量驚人的背景下,比特幣已不再是虛擬的“概念型”、“泡沫”資產,而是另類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
燕麗認為,既然比特幣等加密資產變成一種官方認可的資產,那就會像其他的資產一樣,在財富管理和資產管理上接受同等比例的約束。她表示,長期來看,國內主要投資機構也有可能去配置比特幣或其他加密資產,但具體要看央行的監管政策。
北京市法學會互聯網金融法治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金融系教授胡繼曄亦表示,從比特幣等加密資產的本身屬性來看,投資加密資產是一種正常的商業行為。他表示:“此前央行就曾定義比特幣為特定虛擬商品,作為有價值的商品如果稱之為資產也不為過。現在央行李波副行長提出加密貨幣為資產,其實是回歸本源。”
他對財聯社記者表示,李波此次表態是把原先對比特幣“特定虛擬商品”的定義又向前邁進了一步,表明央行對比特幣這類資產的認知更為深刻。
但是,西南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數字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陳文并不認為主流機構大規模配置加密資產具備現實的可行性。他指出,如果形成國際主流機構密集配置比特幣等虛擬資產這種預期,會對加密資產短期的價格產生非常大的影響。因為整個加密貨幣的供給是在逐步萎縮,同時存有的加密貨幣還會因為遺忘密鑰等問題不斷退出流通,在這種情況下很多人會選擇持幣觀望。
穩定幣成為支付工具需接受嚴格監管
李波在博鰲亞洲論壇上也表示,將來任何穩定幣如果希望成為一個得到廣泛使用的支付工具,必須要接受嚴格監管,就像銀行或準銀行金融機構一樣受到嚴格監管。
據了解,穩定幣指的是在區塊鏈上發行的,以Token形態存在的,價值錨定某種法定貨幣的加密資產。
2020年11 月 24 日,國際清算銀行(BIS)發布工作報告《穩定幣:風險、機遇和監管》,認為對穩定幣的監管應建立在其可能提供諸多便利的基礎上,而不局限于現有的監管框架,可以考慮實現 " 嵌入式監管 ",即直接將監管要求嵌入到 “全球穩定幣” 系統的實現中。
中國通信工業協會區塊鏈專委會輪值主席、火幣大學校長于佳寧指出,比特幣等基于區塊鏈的一般加密資產,價格波動性較大,因而并不具備真正意義上的貨幣屬性,難以應用在日常的支付場景中。
而穩定幣在發行時以法幣或資產作為抵押,價值與某種法幣錨定,以此實現價格的穩定,具備一定程度的貨幣屬性,但是又兼具區塊鏈加密資產的技術優勢,因此可以作為支付手段的可選項之一。
盡管穩定幣被認為具備全面變革全球支付體系的潛力,但若不加管理則會對法幣市場造成直接沖擊,而且也會造成像洗錢等犯罪行為。因此陳文表示,央行不管從確保法幣主權的角度,還是金融合規審慎的監管角度,必然是要把穩定幣納入嚴格的監管。
胡繼曄亦表示,總體來說,央行對于加密資產未來的發展持審慎、包容的態度,但當其進入金融體系時,監管部門是一定要進行監管的。
所以盡管央行對加密貨幣態度愈加開明,但李波也明確強調表示,為確保加密資產的投機不會造成嚴重的金融風險,在具體的監管規則出來之前會繼續保持現在的舉措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