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下稱 “上海一中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人徐國軍、張林海、鄭曉秋、金齊浩、臧傳焱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危險駕駛一案。
上海一中院以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合并判處張林海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五百萬元。
此外,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危險駕駛罪合并判處金齊浩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二十萬元;以集資詐騙罪分別判處徐國軍、鄭曉秋、臧傳焱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六年,并處罰金一千萬元至十萬元不等的刑罰。
法院查明,徐國軍采用注冊、收購、合作等方法先后實際控制上海金銀貓金融服務有限公司(下稱 “金銀貓公司”)等公司,在線上設立金銀貓平臺,在線下開設實體店,公開宣傳各類理財產品,向社會公眾非法募集資金。
2017年1月,張林海采用代償存量標的方式從徐國軍處受讓金銀貓公司,指使被告人鄭曉秋、金齊浩、臧傳焱等人延續部分經營模式,繼續非法募集資金。
天眼查信息顯示,2017年1月,金銀貓控股股東豐城市金銀貓股權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背后投資人新增張林海。當年4月,徐國軍不再擔任金銀貓公司法人,鄭曉秋繼任,同時新增股東中能源電力燃料有限公司。由于這位新股東,金銀貓一度被認為有國資背景的票據理財P2P平臺。
豐城市金銀貓股權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中能源電力燃料有限公司背后股權穿透一度指向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下稱“中核集團”)和國家電力公司。華宇公司曾持有金銀貓公司股權。中核集團曾公告,華宇公司非中核集團出資設立的公司或企業,同時要求華宇公司及其子公司立即停止以中核集團下屬公司名義進行宣傳和開展商業活動。
從股權結構來看,張林海持股比例較低。曾有投資者指出股權代持問題,此次法院通告稱,張林海采用代償存量標的方式受讓金銀貓公司。
2018年7月,金銀貓發布逾期公告,并出具清盤對付方案。同日,警方通報法人自首。
經法院審計,自2013年11月至2018年7月,金銀貓公司共計非法募集資金121億余元,造成4萬余名被害人經濟損失17億余元。
在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間,張林海還以實際控制的深圳一點投互聯網金融服務有限公司(下稱 “一點投公司”)名義,設立源海金服互聯網P2P借貸平臺,公開宣傳各類理財產品,向社會公眾非法募集資金。經審計,一點投公司共計非法吸收公眾存款2億余元。
上海一中院認為,被告人徐國軍、張林海、鄭曉秋、金齊浩、臧傳焱分別作為金銀貓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其行為均已構成集資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張林海還以一點投公司名義變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數額巨大,其行為另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在被告人中,金齊浩在2018年6月2日3時許,飲酒后駕駛牌照為滬BXR133的車輛,在行駛至本市延安西路江蘇路路口時被民警攔下臨檢。經檢驗,金齊浩血液中乙醇含量為0.96mg/ml。金齊浩醉酒駕車,其行為另構成危險駕駛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