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華永道發布的《2021年二季度保險行業監管處罰分析報告》顯示,今年二季度,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共開出466張監管處罰的罰單,涉及124家保險機構,罰單總額高達6096.45萬元。
二季度的罰單中,行政處罰決定主要涉及停止接受新業務、撤銷高管任職資格、罰款及警告、停業整頓、責令改正5類。
在二季度前十大處罰事由中,有一半指向銷售和代理人渠道,事由包括虛構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利用業務便利為其他機構和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欺騙投保人等。
財產險公司依然是重災區
從機構類型來看,財產險、中介機構及人身險在二季度不論罰單金額或罰單總數量較一季度相比均處于下降趨勢,但財產險公司依然為處罰的重災區,無論是處罰金額或處罰數量均最高。
財產險公司在2021年二季度受到最多罰款,罰款總金額約3778萬元,占比61.97%;同時,數量上,財產險公司也收到二季度最多罰單,達203張,占比43.56%。
按照罰款總額排序,“虛構中介”,“未嚴格執行經批準或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編制提供虛假報告、報表、文件、資料”,“虛列費用”為財產險公司前五大受罰事由。
人壽險居第二 收143張罰單
人壽險方面,今年二季度,34家人身險公司共收到143張罰單,占比22.23%,罰款金額合計1355.5萬元,占比30.69%,累計罰款金額和罰單數量均低于財產險,位居第二位。
按照罰款總額排序,“虛假列支費用”,“編制虛假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以外的利益”,“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欺騙投保人”為人身險公司前五大違法違規事由。其中,“虛列費用”收到的罰金總額最高,共計398萬元,且其罰款均價最高,平均罰額達20.95萬元/張。
專業代理機構的問題沒有好轉
保險中介機構方面,二季度,54家保險中介機構共收到94張罰單,占罰單總量20.17%;累計罰款金額達873.75萬元,占比14.43%。罰款金額以及罰單數量均低于財產險以及人身險公司。
按處罰金額排序,中介機構二季度前五大違法違規事由為:“編制或提供虛假報告、報表、文件、資料”,“利用業務便利為其他機構和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虛構中介業務”,“套取/虛列費用”,“未按照規定報送有關報告行為”。
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無論是在收到的罰單數量還是罰款金額上都占據了二季度保險中介機構處罰總量的近80%,單張罰單均額約9.5萬元,延續去年的檢查、處罰趨勢。
內存:處罰之最
從單筆罰款金額最高看,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其因虛發銷售人員績效套取費用、業務資料不真實、向監管部門報送虛假材料被罰60萬。
累計罰單數和罰款額最高的人身險公司為中國人壽,累計被罰30次,罰款合計348萬元。
從開具罰單的監管機構所處區域來看,二季度收到處罰總金額最高的地域,分別為廣東省、浙江省和黑龍江省。
其中,廣東省監管機關共開具了總金額為1073.7萬元的罰單,位列全國第一,罰單數量達34張,分別來自深銀、惠銀、潮銀、粵銀保監。
本組文/本報記者 藺麗爽 統籌/余美英 供圖/視覺中國
案例:銀保監會通報眾安財險4項違法行為
記者從銀保監會獲悉,銀保監會日前向眾安財險開出行政處罰決定書。這份決定書顯示,眾安財險存在4項違法行為。
一是自營網絡平臺宣傳銷售頁面欺騙投保人。眾安財險在自營網絡平臺——官網和眾安保險App銷售的“尊享e生醫療險2017”“尊享e生旗艦版”“女性尊享百萬意外險”等5種產品的宣傳銷售用語與條款或事實不符。
二是第三方平臺宣傳銷售頁面欺騙投保人。眾安財險通過第三方網絡平臺銷售“重疾險”“600萬醫療保障”的宣傳銷售用語與事實不符。
三是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0月31日,眾安財險在某App司機端銷售“拉活寶”車主保障計劃,使用重大疾病保險條款(A款)、個人重大疾病保險條款和個人輕癥疾病保險條款,突破對應保險費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費。
2018年11月9日至12月22日,眾安財險在某App乘客端銷售重疾保障計劃,使用重大疾病保險條款(A款)、個人重大疾病保險條款,突破對應保險費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費。
四是編制或者提供虛假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眾安財險向原中國保監會報送的2017年個人醫療保險理賠數據中,存在以業務結案時間代替賠款指令發出時間,拒賠案件作正常給付、協議給付案件處理等問題。
從處罰情況來看,銀保監會對眾安財險罰款145萬元,并對公司相關負責人給予警告和罰款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