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假期前(9月30日)剛提交科創板上市申請,假期后第一個工作日(10月8日)就主動撤回,聯想集團的這一突然之舉引發市場關注;上海證券交易所已終止其發行上市審核。
截至發稿時,聯想集團尚未披露撤回的原因。但值得一提的是,10月4日,聯想集團還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的規則,在港股市場發布了擬在科創板上市的招股說明書。這說明撤回科創板上市的決定至少是在10月4日后作出的。
上交所9月30日受理聯想集團公開發行中國存托憑證(CDR)并在科創板上市的申請,這本有望成為紅籌上市公司以CDR形式回歸A股的第一單。
聯想集團于1993年在中國香港注冊成立,于1994年2月14日在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2018年至2021年的三個財年,聯想集團的凈利潤分別為42.47億元人民幣、55.94億元人民幣、86.85億元人民幣,年均復合增長率為43.00%。
就在聯想集團宣布上科創板后,市場亦出現了不少質疑之聲,其“科創含量”被外界詬病。例如其招股說明書披露的數據顯示,聯想集團過去三個財年中,研發投入分別為102.03億元、115.17億元和120.38億元,雖然從總量上看超過了科創板已上市公司,但研發投入占收入的比例僅在3%左右,遠不及科創板目前10%左右的平均水平;此外,聯想集團近年的資產負債率都接近90%,遠高于科創板和創業板同類企業的水平。
聯想集團在招股書中稱,其符合科創板“新一代信息技術”的行業定位,其核心業務包括智能設備業務和數據中心業務兩大板塊,分別屬于“新一代信息技術”行業中的“物聯網和智能硬件”領域和“云計算”領域。
由于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占累計營業收入比例不足5%,聯想集團選擇了“科創屬性評價標準一”——其要求之一是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計營業收入比例≥5%,或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金額≥6000萬元。
所謂發行中國存托憑證(CDR),是將境外已上市股票交給一家境內托管銀行托管成CDR并上市交易,類似于境外已上市股的衍生品,本身并不是股票。發行主體主要受境外公司條例、上市規則和中國內地證券法的監管,而無需針對國內公司法進行適應性調整。這意味著紅籌公司的治理結構、財務披露和審計都不需要改變,不僅可以適用于注冊在中國香港的紅籌公司,還可以適用于注冊在海外的一切公司。
中國證監會2021年9月17日發布《關于擴大紅籌企業在境內上市試點范圍的公告》,兩周之后,聯想集團就宣布擬在科創板公開發行不超過13.38億份CDR、募集資金100億元。聯想集團此次回A計劃的主承銷商是中金公司,聯席主承銷商是高盛高華和中信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