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大商所發布通知,決定自2021年10月28日交易時(即10月27日夜盤交易小節時)起,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戶在焦煤和焦炭期貨各月份合約上單日開倉量不得超過50手。該單日開倉量是指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戶當日在焦煤和焦炭品種單個期貨合約上的買開倉數量與賣開倉數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開倉數量不受限制。具有實際控制關系的賬戶按照一個賬戶管理。
同日,大商所決定自11月1日(星期一)結算時起,將焦煤和焦炭品種漲跌停板幅度調整至15%,套期保值和投機交易保證金水平分別調整至15%和20%,其中焦煤期貨2111、2112、2201合約和焦炭期貨2111、2112、2201合約投機交易保證金水平調整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