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深交所向捷佳偉創發出關注函,要求該公司就此前發布的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作出進一步說明。
10月28日晚間,捷佳偉創披露《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擬向131名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1.85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1779%,公司層面業績考核指標以2020年度凈利潤為基數,考核目標為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度凈利潤增長率分別不低于30%、60%和80%;同日,該公司披露的2021年三季報顯示,前三季度公司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5.99億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06%。
關注函要求捷佳偉創結合市場環境變化情況和發展趨勢、前三季度經營業績情況、過往年度第四季度業績全年占比的變動趨勢、目前在手訂單規模等因素,詳細說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公司層面2021年業績考核指標的確定依據和合理性,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所設定指標是否科學、合理。關注函還要求該公司說明是否已基本明確公司2021年可實現的業績,如是,說明以2021年作為考核期的合理性,以及對2021年業績指標的設置是否能達到激勵效果,并說明具體判斷依據。
此外,關注函要求捷佳偉創結合前述問題的回復說明公司本次股票激勵計劃是否存在明顯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并要求該公司對內幕知情人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公告前六個月內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自查,說明交易情況及是否存在內幕交易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