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電 14日,因持股比例變動達5%未披露,深交所對聚光科技控股股東下發監管函。
監管函顯示,聚光科技控股股東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睿洋科技)和一致行動人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普渡科技)于2014年7月2日至2021年10月26日期間因主動減持和被動稀釋,合計持有聚光科技股份比例由38.94%減少至33.60%,累計變動5.34%。
監管函指出,睿洋科技于2021年10月26日以大宗交易減持聚光科技股份比例為1%,與一致行動人持股比例累計變動達到5%時,未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和停止賣出聚光科技股份,違反了相關規定。
深交所要求睿洋科技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公開資料顯示,聚光科技主營業務是研發、生產和銷售應用于環境監測、工業過程分析和安全監測領域的儀器儀表。公司主要產品包括激光在線氣體分析系統、紫外在線氣體分析系統、環境氣體監測系統、環境水質監測系統、數字環保信息系統、近紅外光譜分析系統等。
業績方面,聚光科技此前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報告顯示,公司第三季度營收7.18億元,同比減少22.82%;凈虧損5054.21萬元,同比減少276.99%。
股價方面,聚光科技從今年8月份開始持續拉升。截至11月12日收盤,公司股價報24.00元/股,年內已漲超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