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2022年第2次審議會議于20日召開,審議結果顯示,湖北東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東田微")首發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這是今年過會的第12家企業。
東田微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為東方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彭小勇、袁輝。這是東方投行今年保薦成功的第1單IPO項目。
東田微是一家專業從事精密光電薄膜元件研發、生產和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并具備鍍膜材料自研和生產能力,主要產品為攝像頭濾光片和光通信元件等,可廣泛地應用于消費類電子產品、車載攝像頭、安防監控設備以及光通信信號傳輸、數據中心等多個應用終端領域中。經過多年的深耕,公司在精密光電薄膜元件領域積累了豐富的行業經驗并掌握了光學鍍膜材料配比開發、光學膜系設計、光路設計、真空蒸發鍍膜、磁控濺射鍍膜以及精密加工等多項核心技術,得到廣大下游客戶和終端品牌商的高度認可
高登華、謝云夫婦為發行人東田微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高登華現擔任發行人董事長,謝云現擔任發行人董事兼總經理,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高登華、謝云分別直接持有發行人 26.88%、20.62%股份,并通過東莞微笑和新余瑞田控制發行人9.02%的股份表決權。因此,高登華、謝云夫婦合計控制發行人56.52%的股份表決權。
東田微本次擬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計劃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2000萬股,公司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占發行后總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發行全部為新股發行,不涉及股東公開發售股份。東田微擬募集5.2億元,用于光學產品生產基地建設項目、光學研發中心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上市委會議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
1.報告期內,發行人營業收入和利潤增長較快,但報告期后發行人業績出現下滑。請發行人:(1)說明業績下滑的原因、趨勢、應對措施及對持續經營能力的影響;(2)說明報告期內利潤增速明顯高于營業收入增速的原因和合理性;(3)說明2021年光通信業務大幅增長的原因、合理性及可持續性;(4)結合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及應收款項融資余額占收入比例的變動情況以及信用賬期的變化情況,說明是否存在放寬信用政策以增加銷售的情形,相關減值計提是否充分。請保薦人發表明確意見。
2.請發行人結合具體實例說明客戶對發行人核心原材料采購訂單核查的具體內容、核查方式,如何體現發行人承擔了原材料價格變動的風險,并進一步說明發行人在此交易中是主要責任人還是代理人,相關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請保薦人發表明確意見。
需進一步落實事項
1.請發行人結合營業收入、凈利潤、經營性現金流等財務指標的變動情況,在招股說明書中進一步披露報告期內利潤增速明顯高于營業收入增速的原因。請保薦人發表明確意見。
2.請發行人在招股說明書中分產品披露光通信業務的具體經營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