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網站近日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棗莊市中心支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棗銀)罰字〔2022〕第1號顯示,棗莊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為類型:1.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統計報表;2.違反賬戶管理規定;3.占壓財政存款或者資金;4.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中國人民銀行棗莊市中心支行對其警告,合計并處885000元罰款。
(棗銀)罰字〔2022〕第2號顯示,王震(時任棗莊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運營管理部總經理、財務會計部總經理)對棗莊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中國人民銀行棗莊市中心支行對王震罰款1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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