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確,以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為重點,強化規劃引領,統籌資源要素,動員各方力量,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中央農辦負責人介紹,方案圍繞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了12項重點任務,“硬件”“軟件”一起抓,概括起來就是“183”行動。
“1”就是制定一個規劃,確保一張藍圖繪到底。鄉村規劃是鄉村建設的施工圖,有了規劃,鄉村建設才有章法、有規矩。
“8”就是實施八大工程,加強農村重點領域基礎設施建設:一是道路方面,重點實施農村道路暢通工程,以縣域為單元加快構建便捷高效的農村公路骨干網絡;二是供水方面,重點強化農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加強防汛抗旱基礎設施建設;三是能源方面,重點實施鄉村清潔能源建設工程,鞏固提升農村電力保障水平,穩妥有序推進北方農村地區清潔取暖;四是物流方面,重點實施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建設工程,健全縣鄉村三級物流配送體系;五是信息化方面,推進數字技術與農村生產生活深度融合;六是綜合服務方面,重點實施村級綜合服務設施提升工程,推進“一站式”便民服務;七是農房方面,重點實施農房質量安全提升工程,逐步建立健全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保障長效機制,加強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傳統村落、傳統民居保護與利用;八是農村人居環境方面,重點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統籌農村改廁和生活污水、黑臭水體治理,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
“3”就是健全三個體系,改善農村公共服務和鄉村治理。要實施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提升行動,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深入推進農村精神文明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