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再度出手!近日有多家銀行因違反反洗錢相關規定,被處百萬罰款。
因涉及占壓財政資金等
工商銀行一分行被罰605萬
6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重慶營管部披露了多則百萬級別的銀行罰單,其中涉及的違法行為類型包括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等。
渝銀罰〔2022〕1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分行被處罰款604.6萬元。此外,4位相關負責人也被處以罰款。
該分行涉及的違法行為包括以下6項:超過期限或未向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撤銷等資料;存在占壓財政資金行為;對外支付殘缺、污損的人民幣;未準確、完整、及時報送個人信用信息;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未按要求對金融消費者投訴進行正確分類;漏報投訴數據;未按要求向金融消費者披露與金融產品和服務有關的重要內容。
涉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交易等
重慶銀行收395萬元大額罰單
同日披露的渝銀罰〔2022〕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重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四項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人民銀行重慶營業管理部處以罰款395萬元。
同時,時任重慶銀行運營管理部總經理、內控合規部總經理、個人銀行部總經理均被處罰款。
重慶農村商業銀行被罰255萬元
另有多家銀行收大額罰單
此外,重慶農村商業銀行同樣因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等4項違法行為,最終被中國人民銀行重慶營業管理部處以罰款255萬元。3位相關負責人亦被處罰款。
另據渝銀罰〔2022〕1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重慶彭水民泰村鎮銀行因“六宗罪”被處137.1萬元罰款。其違法行為包括違反金融統計管理規定;超過期限或未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撤銷等資料;未按照規定解繳假幣;未按照規定備案個人征信查詢用戶變更情況;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該行時任行長被罰4.5萬元。
重慶大足匯豐村鎮銀行因違反金融統計管理規定;超過期限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資料;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3項違法行為被罰62.5萬元。
重慶江津石銀村鎮銀行因違反金融統計管理規定;超過期限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賬戶撤銷資料;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等,被中國人民銀行重慶營業管理部警告,并處罰款35萬元。
因違反反洗錢相關規定
工商銀行吉林省分行被罰506萬
6月17日,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公布了多張罰單,其中有兩家銀行罰單金額超百萬。
長銀罰決字〔2022〕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工商銀行吉林省分行因占壓財政資金;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要求向金融消費者披露與金融產品和服務有關的重要內容等違法行為,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決定對其警告,并處罰款506.16萬元。
另外,吉林九臺農村商業銀行因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兩項違法行為,最終被罰144.61萬元。
工作人員不具備挑假幣能力
貴州銀行因13項違規行為被罰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官網披露了7則罰單,其中有兩家銀行被罰金額超百萬,分別為貴州銀行與興業銀行貴陽分行。
貴銀綜罰字〔2022〕第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貴州銀行因13項違法行為被罰款284萬元。另外,時任貴州銀行運營管理部總經理、法律合規部總經理、信息科技部副總經理、交易銀行部總經理均收罰單。
貴州銀行涉及的違法行為包括:1.超過期限報送賬戶開立、撤銷等資料;2.占壓財政存款或者資金;3.現金從業人員不具備判斷和挑剔假幣專業能力;4.提供個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體本人;5.未準確、完整、及時報送個人信用信息;6.未按要求使用格式條款;7.利用技術手段,變相強制金融消費者接受金融產品或者服務;8.未在規定期限內答復投訴人或者未按要求反饋投訴處理情況;9.漏報投訴數據;10.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11.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12.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13.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
除此之外,興業銀行貴陽分行也因超過期限報送賬戶開立、撤銷等資料;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等違法行為,被中國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警告,并處以罰款179萬元。
去年365家銀行違反反洗錢規定
合計被罰2.61億元
據了解,國家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是指中國人民銀行,主要負責組織協調全國的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資金監測,制定金融機構反洗錢規章,監督檢查金融機構及特定非金融機構的反洗錢工作,調查可疑交易,開展反洗錢國際合作等。
2021年,在反洗錢執法檢查與行政處罰方面,人民銀行全系統共開展了159項反洗錢專項執法檢查、476項含反洗錢內容的綜合執法檢查和3項涉案機構的行政處罰調查,完成對401家違規機構的處罰,罰款金額共3.21億元,對759名違規個人罰款1936萬元,兩項罰款合計3.41億元,同比下降38%。
具體到銀行業,央行在去年完成對365家違規機構的行政處罰,罰款2.61億元;處罰個人697人,罰款1611萬元;兩項罰款合計2.77億元。
央行指出,考慮到執法檢查監管強度較大,且短期內覆蓋率有限,人民銀行有意識地加強了對執法檢查外其他監管措施的應用,逐步搭建全流程、立體式的監管模式,實現對不同業務規范和風險狀況的機構采取強度適配的監管措施。同時,完善洗錢風險評估機制,夯實風險為本監管工作基礎。在加強部門協作基礎上,加快構建特定非金融行業反洗錢監管體系。
(來源:中國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