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五一節假日期間西安市旅游市場價格行為,穩定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按照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做好五一期間旅游市場價格有關工作的通知》,4月24日,西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西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發了《關于做好五一節假日期間旅游市場價格監管工作的通知》。
旅游景區法定節假日期間及之前1個月內不得提高門票價格
《通知》要求,旅游景區在法定節假日期間及之前1個月內不得提高門票價格,提高門票價格應當提前6個月向社會公示。
旅游景區經營者應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在景區售票處醒目位置公示門票價格、優惠范圍、優惠幅度和纜車、觀光車、景區管理的停車場、表演及其他服務價格、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旅游景區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在門票之外增加收費項目,變相提高門票價格。
旅游景區聯票及景區內提供的交通運輸、郵資門票、保險、講解等配套服務項目,應由游客自愿選擇,不得捆綁銷售、強行銷售。
對旅行社等團購門票實行的優惠辦法和優惠折扣率要對外公布。旅游景區不得區別本地與外地游客、境內與境外游客,針對不同群體設置不同門票價格。
實行預約參觀的旅游景區,不得在預約最大限額未滿時隨意縮減或取消預約進入名額,或將預約限額與需單獨購票參觀的臨演、臨展、講解等掛鉤,變相捆綁銷售。
各網約車平臺
節假日期間不得借機隨意調整
計價規則 五一期間,各級相關部門將組織開展旅游客運市場專項檢查,督促和提醒道路運輸經營者、巡游出租車、網約車經營者及網約車服務平臺規范經營,全力打造良好旅游客運市場環境。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做好明碼標價公示工作。
各客運服務站,應在售票大廳公示各客運班線類別、客車類型等級、運輸線路、班次、票價等相關信息;客運服務站及客運班車經營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上限票價或者政府定價基礎上加價經營,保持節日期間道路客運票價價格水平穩定。
巡游出租車應嚴格按計價器計程收費。各網約車平臺應自覺規范價格行為,節假日期間不得借機隨意調整計價規則,增加乘客出行支出,網約車運營者,不口頭議價、不繞路繞行,自覺維護西安旅游市場環境。
酒店餐飲等行業不得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捆綁銷售
各級發改、市場監管部門應積極配合文旅、商務部門加強對酒店、民宿、餐飲、旅行社、線上旅游業務平臺、停車場等旅游相關市場價格行為的整治規范,通過提醒、告誡、約談等方式,指導相關行業自覺規范價格行為,誠信經營、合法經營。
全市各賓館、酒店、餐飲、旅游食品和紀念品銷售單位、景區游樂設施、停車場及景區周邊的市場經營單位,應按照《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認真做好明碼標價工作,明確標示商品或服務規格、標準、價格等相關信息,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線上線下標識標價應一致,不得出現線上線下標識標價不一致,低標高結、兩套標價、虛假折扣等,不得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捆綁銷售、強制消費。
進一步加大價格違法行為查處,各級相關部門要密切關注節日市場動態,加大節日市場巡查檢查力度,暢通“12315”“12345”投訴舉報電話,及時處理群眾投訴,做到有案速查,有案必復。對于節日期間重大價格違法違規案件,要依法從嚴查處,公開曝光并記入企業信用“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