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金科股份發布累計訴訟及仲裁事項的公告。
根據公告內容,截至目前,除已披露過的訴訟、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的新增訴訟、仲裁案件金額合計27.61億元(上述訴訟、仲裁的案件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合資合作合同糾紛、勞動爭議等類型),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22.18%。其中,公司作為原告起訴的案件涉及金額0.09億元;公司作為被告被訴或第三人的案件涉及金額27.52億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的新增案件中,進入執行階段的案件金額合計為0.04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0.03%。
金科股份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過努力談判、積極應訴等方式推動各項糾紛的解決;同時,受送達流程影響,公司也存在未收到或延遲收到相應法律文書的情況。
金科股份表示,截至目前,上述訴訟、仲裁案件尚在進展過程中,鑒于訴訟結果存在較大不確定性,上述案件對公司財務狀況、本期利潤及期后利潤的影響尚不確定,公司將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和實際情況進行相應會計處理。如公司能妥善解決上述案件,存在和解的可能;如未能妥善解決,則公司被訴案件涉及相關資產可能存在被動處置的風險。公司將密切關注案件后續進展,積極做好相關應對工作,依法依規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同日,金科股份在另一則公告中披露了重整事項進展公告。
金科股份表示,在被債權人申請重整的進度方面,公司繼續推進該事項的預重整前期工作,截至目前,尚未收到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端恒建筑申請公司重整事項的相關通知或裁定。如法院裁定受理對公司的重整申請,公司將依法依規積極配合法院及有關機構開展重整相關工作,積極推進重整進展。
另外,在擬向法院申請重整及預重整的進展方面,金科股份表示,鑒于向法院申請重整及預重整涉及大量的前期準備工作,公司已成立專項小組在政府工作專班指導下積極推進各項工作。按照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印發《預重整工作指引(試行)》規定,企業向法院申請重整并同時提交預重整申請需滿足“一完成、三基本”要求,“一完成”具體是指完成債務人財產狀況和債權債務等全面調查,“三基本”是指已基本確定意向投資人、主要債權人基本同意、重組協議基本可行。
金科表示,公司正與債權人及公司所在地政府及監管部門進行積極溝通,并根據具有管轄權法院的“一完成、三基本”要求推進預重整前期準備工作及制訂重整方案,待相關準備工作完畢后依法向法院提交重整及預重整的正式申請。截至本報告披露日,上述工作正在推進過程中。另外,金科股份稱,在公司與長城國富置業有限公司簽訂《戰略投資框架協議》后,雙方已按協議約定成立工作小組,建立協調聯系機制,并根據協議約定開展現場盡調工作。目前,相關工作正在正常推進中。
(稿件來源: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