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晚,A股半導體公司長光華芯公告,公司6000萬元認購的“中融-隆晟1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產品已逾期,且尚未兌付,存在本息不能全部收回的風險。
長光華芯是眾多“踩雷”中融信托上市公司的其中一家,2023年有超30家上市公司披露信托產品逾期公告,其中就有約16家無法兌付的是中融信托產品,公告顯示,其中一家公司尚未收回的產品金額甚至超過了4億元。
長光華芯公告信托逾期
公告顯示,長光華芯2023年1月3日以自有資金購買中融信托的信托理財產品,產品名稱為“中融-隆晟1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購買金額為人民幣6000萬元,預期年化收益率為6.6%,風險等級為R3中風險。信托計劃存續期自認購日起算共計358天,到期日為2023年12月27日。
但鑒于中融信托目前發生重大財務困難,截至1月3日該產品已逾期、尚未兌付,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兌付的風險,為客觀、公允、準確反映公司資產價值和財務狀況,基于謹慎性原則,公司決定對所持該信托產品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損失4800萬元。長光華芯表示,已就上述信托產品逾期兌付的事宜與中融信托進行了溝通,并督促中融信托盡快兌付本金及投資收益。截至目前,尚未收到中融信托的正式文件回復。
經營數據方面,2023年前三季度長光華芯公司凈利潤虧損了2200萬元,公告表示本次信托爆雷計提將導致公司公允價值變動損失增加4800萬元,合并報表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減少4800萬元,無疑給本就掙扎的利潤情況更增添了些許“寒意”。
長光華芯還表示,除上述信托產品外,未購買中融國際信托有限公司其他相關的理財產品。
財務方面,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長光華芯總資產34.44億元,資產負債率為7.87%,公司對“中融-隆晟1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產品投資本金總額為6000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總資產比例約為1.74%,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凈資產比例約為1.89%,公司表示該事項“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活動的現金周轉”。
多家上市公司“踩雷”中融信托
有業內人士表示,此前眾多上市公司購買中融信托的信托產品,一大原因是其收益率相對較高,且此前產品兌付情況良好。
據統計,2023年有超30家上市公司披露信托產品逾期公告,其中就有約16家無法兌付的是中融信托產品,以12月單月為例,火星人購買的中融-隆晟1號到期后未收到本金及投資收益,涉及本金5000萬元,該產品與上述長光華芯“踩雷”的是同一產品;金房能源購買的中融-圓融1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發生逾期兌付,金額達到5000萬元;法獅龍購買的中融信托產品存在未能及時兌付風險,涉及本金6000萬元等。
除了逾期無法兌付以外,中融信托產品還存在延期的情況。2023年12月初,蘇豪弘業公告顯示,公司收到中融信托關于中融-卓利122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以下簡稱“卓利122號”)產品延期兌付的通知。
歷史公告顯示,蘇豪弘業于2022年12月30日認購了1500萬元卓利122號產品,預期年化收益率為7.2%。原本到期日為2023年12月30日。根據最新公告,該產品將延長三年,至2026年12月30日才能兌付。
此外,根據金融界統計,近一年已有23家上市公司公告購買過中融信托產品,其中,尚未到期的上市公司共有5家,包括*ST民控、微光股份、塔牌集團、東陽光、百大集團。具體而言,*ST民控購買的是中融-匯聚金1號貨幣基金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購買金額1億元,起始日為2023年3月28日,到期日為2024年3月27日,預期收益率6.1%。微光股份購買金額3952萬元,到期日為2024年4月30日,塔牌集團未到期的中融信托理財產品數量最多,購買金額總計為1.83億元,到期的期限跨越2024年4月30日至2026年3月31日,全部是中融信托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產品。而東陽光與百大集團,分別購買中融信托理財產品1500萬元和5000萬元,到期的期限為2024年6月和5月。而據微光股份最近一期風險提示公告,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的尚未收回的中融信托產品金額合計人民幣4.08億元。
兌付危機仍在發酵
公開資料顯示,中融信托前身為哈爾濱國際信托投資公司,2007年變更為中融信托。2010年,經緯紡機受讓中植企業集團持有的中融信托11700萬公司股本,成為第一大股東。截至2022年末,經緯紡機持有中融信托37.47%股權,為控股股東;中植企業集團持股32.99%,為第二大股東。
此外,截至2022年末,中融信托存續信托計劃1633個,受托管理資產6293.49億元。“(信托資產)規模同比有所下降,業務結構進一步優化,風險整體可控。”公司在2022年年報中稱。
另據經緯紡機2023年7月15日披露,中融信托上半年營業總收入為23.58億元,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為3.32億元。截至上半年末,公司總資產為292.13億元。
2023年9月16日凌晨,中融信托在官網首次正面回應,表示受內外部多重因素影響,部分信托產品無法按期兌付。公司與建信信托、中信信托簽訂了《委托管理服務協議》,聘請上述兩家公司為中融信托經營管理提供專業服務,中融信托將繼續按照有關法律和信托合同約定,對信托產品投資者承擔受托人責任。
但兌付危機仍在持續,2023年12月份,華夏幸福未能按時向中融信托支付4661萬元債權利息,明顯違反了雙方之前簽署的《債務重組協議》。根據協議,華夏幸福應在2023年12月21日按3.85%的年利率,向中融信托投資者支付相關項目利息。
據了解,中融信托共有4個集合信托計劃涉及華夏幸福項目,分別為中融-融昱100號、中融-驥達11號、中融-享融287號、中融-享融223號,合計債權本金金額約60億元,合計質押有華夏幸福對各地政府的應收賬款超160億元。
(來源: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