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正式施行。辦法規定,未經用戶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情節嚴重的,將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史上最嚴的快遞行業新規出臺,直指快遞“不告而投”的痛點。一直以來,事先不與用戶聯系就擅自將快件放到自提柜、驛站等終端,已成為快遞員的職業慣性。新規明確禁止快遞“不告而投”,保障了消費者享受快遞上門服務的權利,也為快遞行業進一步確立服務規范,符合社會期待。
新規施行,快遞員離職、快遞代收點關閉、配送費可能上漲等話題隨即出現,引發公眾討論。輿論關注的焦點,是快遞小哥的工作量大幅增加。快件單價派費并不高,小哥一天往往需要派送數百個快件,以量換價,才能維持較為可觀的收入,“不入戶”無疑是更為高效的投遞方式。而按照新規,快遞員需要先挨家挨戶打電話溝通、征求收件人意見,再分門別類完成派送,時間成本大大增加,派送效率和收入都將受到影響。一旦違規,快遞小哥還將面臨最高可達3萬元的罰款,導致“賺的沒有罰的多”。
對于消費者而言,快遞新規也并非完美無瑕。目前快遞行業低價競爭,費用一壓再壓,主流電商平臺上“9塊9包郵”才能屢見不鮮,消費者得以樂在其中。新規實施后,快遞員派送效率下降,快遞很可能沒那么快了。企業為提高時效,只能加大投入,雇傭更多快遞小哥、提高單價派費。這部分成本很可能被計入配送費,最終由用戶買單。消費者擔心,新規實施后,自己享受的快遞服務質量不增反降。
快遞新規剛剛出臺,尚處磨合期,有爭議在所難免。但必須強調的是,新規落地,不能讓無議價能力的驛站和快遞小哥單方面抗壓,也不能讓用戶承擔增加的成本。只有兼顧兩方利益,才能在優價和方便之間找到平衡。
新規平穩落地,關鍵在提供更精細化的服務。“送貨上門”不宜一刀切,應給用戶“按需選擇”權。不是所有人都希望快遞上門,上班族工作時間不想被打擾、害怕放在家門口丟件,更愿意到自提柜、驛站自取;購買大件重物的消費者,或者行動不便的獨居老人,則需要快遞小哥送貨上門。對此,快遞企業不妨嘗試采用消息推送、智能提醒等方式,預先咨詢用戶派送方式;電商平臺也可以在下單界面增設收件偏好的選項,減輕快遞小哥的工作量。因送貨上門而增加的成本,快遞企業、電商平臺、驛站、消費者應該合理分攤、共同消化,而不是讓快遞小哥一方承擔。
快件放自提柜、驛站,還是送件上門,選擇權和知情權應該在用戶手中。破解快遞行業“不告而投”的頑疾,新規開了個好頭;但任何一項規定,都要取得最大公約數,才能讓各方都不撓頭,都有盼頭。
(來源: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