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榆林市政府辦獲悉:《榆林市關于加快電子商務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已于近期正式施行,提出對在榆從事生產經營,并為全市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發揮積極作用的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孵化中心)、直播電商、農村電商、縣域商業、商貿物流、郵政快遞等運營主體給予支持,旨在有效激活電子商務發展動能,提升相關產業整體發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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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明確,支持電子商務園區發展,對獲批國家級、省級、市級電子商務示范園區(示范基地、孵化基地)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補助。
新建改造1000平方米以上且入駐電商企業達到5家以上的電商園區(孵化基地),利用商業樓宇新建或改造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上且電商直播間達到5間以上的直播基地,分別給予最高200萬元、100萬元的補貼。
鼓勵電子商務新業態發展,對網絡銷售榆林農特產品年銷售額達到規定金額的本地主播,最高給予8萬元獎勵。
限額以上企業聘請明星、知名主持人等直播帶貨,市級給予聘請費用30%的補貼,每個企業每年不超過150萬元。
限額以上企業聘請第三方電商企業開展陪跑業務,每個企業每年給予最高50萬元的代理運營費補貼。
線上跨境銷售榆林產品的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的渠道建立費用補貼。
《措施》提出,支持企業開拓網絡市場,對電子商務線上年銷售額突破1000萬元至5億元的限額以上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至100萬元的獎勵。
支持快遞、縣域商業體系和電子商務協同發展,新建或改擴建區域性快遞物流分揀中心、區域性冷鏈集配中心和倉儲中心、縣級電商供應鏈中心和鎮級電商綜合服務中心且符合相關要求的,給予100萬元至500萬元的補貼(有效投資金額或實際投資金額的30%)。
鼓勵“客貨郵”融合發展,客運班線代運到鎮到村郵件快件、寄出本地農特產品相關郵件快件,鎮村電商服務站點助力農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配送和農產品上行,每單給予最高1元的補貼,其中單個站點每年給予最高5萬元補貼。
《措施》強調,支持電商行業領軍企業在榆開展業務,對在榆設立區域總部并長期持續開展電商業務、跨境電商進出口業務的知名電商企業,實行一事一議政策。鼓勵縣市區發展電子商務,對年度網絡零售額達到10億元及以上縣市區,給予100萬元至500萬元的獎勵。
來源:榆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