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畢業后想考研,沒考上,之后因為有一年空窗期求職處處碰壁。”“辭職后休息了一段時間,再找工作時因為有幾個月空窗期被拒。”“線上投簡歷,因為有空窗期,經常被HR‘已讀不回’,也有的直接告訴我,雖然很符合崗位條件,但因為空窗期超過半年,按公司規定不予考慮。”記者近日采訪發現,不少求職者在求職時受到空窗期的影響。(4月25日法治日報)
空窗期何以成為求職者的“黑歷史”?這背后反映出的,是企業對求職者過往經歷的過度解讀和偏見。不少企業HR坦言,在招聘時,對于空窗期超過半年的求職者,往往會直接將其簡歷篩掉。這種“一刀切”的做法,無疑是對求職者的一種不公平對待,更是一種隱形的職場歧視。
然而,求職空窗期并不等同于求職者的工作能力或職業態度有問題。事實上,許多求職者在空窗期期間,都在積極地進行自我提升,為未來的職業發展做準備。他們或許是因為考研、考公失敗,或許是因為家庭原因、健康問題而暫時離開職場,但這并不意味著他們就失去了重返職場的能力和熱情。
更重要的是,企業的這種做法違背了平等就業的原則。根據我國《勞動法》和《就業促進法》的相關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實施就業歧視。將空窗期作為招聘的硬性門檻,無疑是對求職者的一種隱性歧視。
解決求職空窗期歧視問題,需要企業、求職者以及社會各界共同努力。企業應該完善招聘流程和標準,尊重求職者的個人選擇和經歷;求職者應該積極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競爭力,以實力證明自己;社會各界也應該加強對就業歧視的監督和打擊力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求職空窗期不應該成為求職者的“黑歷史”,更不應該成為阻礙他們順利就業的絆腳石。我們應該以更加開放、包容的心態看待求職者的過往經歷,給予他們公平的機會和競爭環境。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共同推動就業市場的健康發展,讓每個人都有機會實現自己的職業夢想。
(來源:揚子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