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眾向記者反映,一些地方的政務服務中心存在拒收現金的情況。記者實地采訪,沈陽市大東區政務服務中心稅務局工作人員說,最好用微信和支付寶,他們沒法收現金,去銀行辦代扣業務也很麻煩。該市和平區、蘇家屯區、皇姑區政務服務中心稅務局工作人員都表示無法收現金,只支持支付寶和微信繳費。(5月13日紅星新聞)
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抽樣調查顯示,老年人中經常使用現金的人數占比超過75%。其中,縣域老年人經常使用現金的人數占比為80.4%。
雖然電子支付契合工具理性,但也可能讓“數字鴻溝”異化為“服務鴻溝”。在工具理性的驅動下,“政務服務中心拒收現金”給部分市民帶來辦事上的不便,顯然需要糾偏。
要知道,拒收現金屬于違法行為。《人民銀行法》第十六條明確規定: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
事實上,早在2021年初,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發布的《關于稅費征收過程中人民幣現金收付有關事項的通知》也明文要求,為保障納稅人、繳費人使用現金的權益,線下辦稅繳費服務場所(含辦稅服務廳、代辦機構等)應設置人工現金收付通道,提供收取現金、找零服務。此外,各地稅務機關在大力推進“非接觸式”辦稅的同時也要求應當充分考慮不使用智能設備納稅人、繳費人的需要以及可能出現的突發情況,滿足納稅人、繳費人以現金方式納稅繳費的需求。
由此可見,法律法規乃至適老化改造,都要求不能拒收現金,必須滿足納稅人、繳費人以現金方式納稅繳費的需求。在如此硬性規定之下,不少政務大廳仍然我行我素、拒收現金,長時間公然違法。這不僅有損地方政府形象,也有損政府的公信力。
此事之所以被如此熱議,另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如此之多的地方政務大廳拒收現金,似乎長期沒人管。如果換成企業和商家這么做,恐怕沒這么“幸運”了吧?
去年10月起,中國人民銀行就開展拒收人民幣現金專項整治工作。5月6日,人民銀行對多起拒收人民幣現金典型案例予以公示。多起拒收現金案例中,有的單位以“不方便找零”“容易遺失”等理由拒收現金,均受到了行政處罰。連有消費者搭配使用一角紙幣被超市工作人員拒收也被曝光——政務大廳涉及收費的項目,往往數額較大,長時間拒收現金,性質看起來更嚴重,又該如何處理呢?
政務服務中心是為老百姓服務的地方,應該給辦事的群眾提供各種便利,而不是讓群眾多跑腿。政務服務中心拒收現金,不僅是服務宗旨的偏離,忽視了特定群體的權利,更是沒有做到以身作則、遵紀守法,何談率先垂范?這需要深刻檢討和反思,從思想和制度的源頭上解決問題,避免重蹈覆轍。
(來源:揚子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