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是資管行業對外溝通的渠道,溝通中的語言表達“失之毫厘”,其結果就可能“差之千里”。
近日,私募機構瑞豐達實際控制人“跑路”、旗下多只產品陷入兌付危機的消息,再次擾動私募基金乃至資管行業,而信息披露“不合格”是其中存在的突出問題。5月11日,證監會對瑞豐達立案調查。
筆者觀察到,瑞豐達在信息披露方面堪稱“很隨意”。例如,瑞豐達在信披備份系統定向披露功能中,為投資者開立查詢賬號的比率僅為2.90%,且有30條產品未披露月報。另據第三方平臺信息顯示,瑞豐達展示的產品,個別存在長時間未披露凈值的情況。
需要注意的是,這樣信息披露缺失的情況并非個例。筆者梳理相關案例發現,有個別資管機構大玩“藏著掖著式”信披套路,導致投資者誤判投資風險;也有部分機構信息披露內容過于模板化、缺乏針對性,造成投資者獲取投資決策有效信息不足;另有機構只披露旗下產品凈值等少量信息,對于穿透后投資的底層資產等只字不提,致使部分非專業投資者難以提前發現“雷”。這些行為不僅嚴重損害了投資者利益,而且破壞了市場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在資本市場中,充分的信息披露是維護市場健康發展和保護投資者利益的關鍵,是投資者了解并掌握資管機構運營狀況、投資策略及業績表現的重要渠道,只有語言準確、嚴謹周密,且辨識度高,才能真正實現資管機構與投資者的高效溝通。因此,筆者認為,資管業“強信披”不可或缺,行業可思考從強制信披和加強信披兩方面發力。
其一,資管新規明確,金融機構應當向投資者主動、真實、準確、完整、及時披露資產管理產品募集信息、資金投向、杠桿水平、收益分配、托管安排、投資賬戶信息和主要投資風險等內容。目前,各類資管機構旗下的資管產品信息披露透明度不盡相同,其中公募產品信披的完整度相對較高,而部分私募產品存在底層資產信息穿透披露不充分的情況,甚至信披“不達標”等,導致投資者連連“踩坑”。因此,資管機構需做好信息強制性披露工作,讓投資者能夠穿透識別并評估底層資產風險,同時確保自身投資運作的合規性和安全性。
其二,資管機構可加強信息披露力度,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完備性,進而與投資者有效溝通。一方面,加強信披力度,可以提升投資者對資管行業和資管機構的信心和信任度。另一方面,加強信披力度,能從多維度提升資管機構的發展質量。畢竟為了達成高質量的信息披露,資管機構需努力提高資管產品收益,這無疑會促進其提升投研和投資管理能力;同時,用心守護投資者“錢袋子”,也需機構強化內控合規管理,夯實高質量發展根基。
(來源: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