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公示,銀聯商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銀聯商務)因違反清算管理規定被處以警告,并處罰款55萬元;時任銀聯商務黨委委員孫某平對公司上述行為負有責任,同樣被除以警告,且罰款5萬元。
2023年6月20日至同年9月15日,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對銀聯商務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執行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規定情況進行了專項執法檢查,并在近期對銀聯商務“違反清算管理規定”的問題提出了整改意見和建議。
銀聯商務表示,堅決擁護中國人民銀行對支付行業的嚴監管要求,誠懇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問題反饋和整改措施要求,并將積極完善長效管理機制,繼續認真執行產業各項政策法規。
同日,銀盛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銀盛支付)因未在特約商戶信息管理系統中準確記錄特約商戶、未有效落實特約商戶巡檢責任被人民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罰款13.7萬元。
這已經不是銀盛支付年內首次因為特約商戶管理被罰。今年1月,銀盛支付貴州分公司因未嚴格落實特約商戶收單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并向不符合條件的特約商戶提供“T+0”資金結算服務,被沒收違法所得6722.16元,并處罰款116萬元。而相關負責人李某因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責任,也被處以警告和罰款5萬。
除特約商戶管理不到位外,年內也有第三方支付機構因“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違反賬戶管理規定”被處罰。
據此前不完全統計,今年一季度至少12家支付機構被人民銀行處罰,處罰金額高達3012萬元,罰沒金額達1363.6萬元。其中,5家機構因違反賬戶管理規定被處罰。
從處罰情況來看,支付機構“雙罰”趨勢依舊延續,今年一季度7家支付機構被“雙罰”,占比近六成。梳理來看,除“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違反交易信息管理規定”、“違反外包機構管理規定”外,多家機構相關負責人因反洗錢監督管理相關規定被罰,具體包括“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等。
而上一個月,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發布公告,確定2024年首期支付結算違法違規行為重點舉報投訴事項,六項違法違規行為中,有兩項涉及非法交易提供服務,劍指“跨境賭博”、“電信網絡詐騙”等非法交易。
(來源:財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