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印發《2024—2025年節能降碳行動方案》,明確提出今后兩年節能降碳總體要求,并在重點任務方面部署了10方面行動27項任務。其中,“交通運輸節能降碳”部分提到,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汽車購買限制,引發廣泛關注。
事實上,這并非政策中第一次出現“放開限購”的表述。去年到今年,國務院陸續發布的《關于恢復和擴大消費措施的通知》《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中就多次提到“因地制宜優化汽車限購措施”。本月中旬,深圳出臺相關通告,取消非深戶籍人員申請新能源小汽車增量指標社保限制,放寬名下僅有1輛在深圳市登記的小汽車個人申請混合動力小汽車增量指標的條件限制,利好非深戶籍常住人口和本地“有車一族”增購新能源汽車。全國多地也出臺了汽車“以舊換新”的相關方案和實施細則,新能源汽車普遍在其中“唱主角”。
為何在當前階段要推進放開限購?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出發,可以結合經濟學中的“替代品”概念進行分析。一些城市最初提出“汽車限購”的目的正是為了鼓勵綠色出行、改善交通擁堵,對汽車特別是燃油車的總量進行控制,此時限購后的替代品是非機動車、公共交通等出行方式。近年來新能源汽車產業飛速發展,順應了節能降碳、綠色環保的大趨勢,替代效果更為顯著,車主換“新”換“綠”更為主動。
逐步取消限購也是對“以舊換新”政策的有力支持,能夠為新能源汽車逐步替代燃油車,環保智能的新技術逐漸淘汰過時產品掃清障礙。逐步放開限購之后,一方面,降低購買門檻,經過體會比較后,自然會有部分車主更加傾向于更換技術成熟、環保智能的新能源汽車。另一方面,也能吸引部分有購車意愿的“準車主”選擇購置上牌更為簡便的新能源汽車,擴大部分城市的汽車保有量,充分發揮政策的導向作用。
新能源汽車產業鏈長,帶動性強,市場前景廣闊,已成為部分地區的支柱產業,拉動就業增長和技術創新。在此背景下,逐步解除不必要的購車限制,營造一個更加寬松的政策環境,無論是對生產側還是對消費側而言都很有必要。放眼長遠,放開限購不僅能夠進一步激發行業活力,也能夠在產品更新換代中,將新能源汽車“帶”入更充分的市場競爭環境中,推動供求曲線達到更優均衡。
中汽協預計,2024年中國汽車市場總銷量將達到3100萬輛,其中新能源汽車銷量將達到1150萬輛。業內普遍預期,中國新能源汽車滲透率將在2025年超50%,這也要求目前仍在實行新能源汽車限購政策的城市結合實際情況作出調整,以適應更大的市場“盤子”。不難想見,放開限購后,有望進一步促進汽車市場通過有序競爭調控產量和規模,迸發更強的市場活力。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