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文件,結合2024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管理工作重點,國家醫保局研究起草了《2024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以及《2024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申報指南(征求意見稿)》,包括2024年藥品目錄調整范圍和相關工作程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綜合考慮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的功能定位、藥品臨床需求、基金承受能力,2024年藥品目錄調整,目錄外西藥和中成藥,需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且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目錄外藥品,可以申報參加2024年藥品目錄調整:
2019年1月1日(含,下同)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上市的新通用名藥品。
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適應證或功能主治發生重大變化,且針對此次變更獲得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的藥品。
納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年版)》的藥品。
納入鼓勵仿制藥品目錄或鼓勵研發申報兒童藥品清單,且于2024年6月30日前,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上市的藥品。
2024年6月30日前,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上市的罕見病治療藥品。
此外,續約和競價沿用去年規則,將與定稿后的工作方案及相關文件后續一并公布。
(來源:環球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