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藥販子通過“高價回收”誘導參保人參與藥品買賣,從他們手中回收享受醫保報銷后的藥品,改頭換面再次銷售,以賺取差價。回流藥買賣侵蝕國家醫保基金,影響消費者用藥安全,還可能涉及非法制藥乃至制毒,近年來被嚴厲打擊。日前有媒體實地調查發現,回流藥黑產鏈條上的人們不斷以更隱蔽的方式“反偵察”,與監管部門玩起“貓鼠游戲”。記者走訪了約20家藥店,至少有8個涉嫌倒賣回流藥。
而無論是2023年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增幅大于收入增幅,醫保支付壓力漸增,還是隨著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改革穩步推進,醫院、藥店、診所,甚至線上都能買藥并醫保報銷,便捷參保人的同時風險敞口也更大,都決定了須提升對回流藥買賣等騙保行為的打擊質效。
首先要防住“家賊”。高層級藥販子主要從醫療機構、醫生等渠道批量套取醫保藥,低層級藥販子則直接面向零散參保人收藥。依照現有規定,直接銷售、間接輔助銷售回流藥均屬欺詐騙保行為,如涉案金額較大、情節嚴重,還可能構成詐騙罪而鋃鐺入獄。一方面,要讓“家賊”不敢幫助藥販子套取醫保藥;另一方面,對于部分參保人由于認識不足而行差踏錯——如藥開多了或快過期,有人認為閑著也是浪費、扔了又太可惜,于是賣出去補貼家用,殊不知成為藥販子的幫兇——則需要加強宣傳教育,提升醫保意識。
其次要有力有效打擊藥販子。“兩高一部”公布的打擊回流藥騙保犯罪典型案例中,馬某雨多次使用趙某某等11人醫保憑證虛假就醫、倒賣醫保藥品,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3個月,明確了對藥販子重拳出擊的司法導向。值得進一步思考的是,如報道所指出,一些小藥販很難被發現,而當記者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藥品銷售問題后,對方表示,由于案源多,人員少,無法對每件舉報案例都立案調查或現場核查。綜合各職能部門辦案人員的說法,目前執法部門主要通過關聯憑證來判斷一款藥品是否回流,也并無直接核驗的技術手段。
將藥品從生產、流通、銷售到購藥者信息全部納入電子化監管,用電子監管碼防止醫保藥二次銷售,理論上能夠解決上述線索發現難、人手不足等難題。但事涉生產企業、流通企業、藥店等多方面,如何提高相關單位參與積極性是個問題。從醫保藥耗追溯碼采集與應用試點情況看,有地方通過正向激勵與負面考核相結合,破解相關單位數據上傳動力不足、采集質量不高等痛點堵點。國家醫保局也正積極探索開發“倒賣醫保藥品”大數據監管模型,將來會在國家層面上作部署,跨省倒賣醫保藥或將無所遁形。
最后,各地醫保報銷政策存在差異,是回流藥產生的根源。長期來看,不斷縮小報銷政策差異,盡可能滿足參保人需求,才能壓縮相關黑產空間。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