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百名大學生在陜西西安找暑期工被騙,一公司收了體檢費、保險費后杳無音信的新聞引發熱議。經西安有關部門調查核實,涉事企業存在未經許可擅自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務、違規預收費用等行為,目前已被責令暫停經營,并退還預收費用。事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依規處理。(見7月25日《中國婦女報》)
大學生在假期打工不僅能賺到收入,還能積累工作經驗,可謂多贏。但在實際生活中,針對大學生假期打工的騙局較多,大學生勞動權益遭遇“縮水”的現象時有發生。比如,假期工的薪酬福利、工傷保險等方面的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障;假期工涉世不深,維權意識淡薄,權益被侵犯時往往“認栽”。
大學生假期打工時勞動權益受損,主要因為該行為不屬于勞動法調整的范圍,進而得不到相應保障。根據《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因此,勞動法中最低工資標準等規定并不適用于假期打工的學生,用人單位也沒有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當他們出現受傷、被辭退等情形時,往往無法得到有效保護。
保障假期工的勞動權益,不是一時一地的個別需求,而是每年假期都可能遇到的“可預見式”問題。這提示我們,假期工的合法權益不能讓大學生單打獨斗來爭取,也不能讓他們以身“排雷”,需多方“站出來”共同保駕護航。
首先,有關部門要從維護假期工合法權益、減少矛盾糾紛的角度,積極引導用人單位與假期工簽訂勞務合同,載明工作時間、要求、工資報酬及發放時間等,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其次,勞動監察部門要接訴即辦、及時響應,持續釋放假期工合法權益不容侵害的信號。此外,大學生也要勇敢維權,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裝啞巴”、自認倒霉,可能只會助長用人方的侵權氣焰。
保障假期工勞動權益的工具箱應當豐富起來,廣東等地的一些用人單位為符合規定的假期工繳納單項工傷保險費用,當其因工作原因發生傷害并被認定為工傷的,可以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這值得更多地方結合本地實際借鑒和推廣。
總之,保護好大學生假期工的勞動權益,希望各地腳步快一些,舉措多一些。
(來源: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