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銀行近期因前身原華融湘江銀行的問題而收到罰款250萬元的罰單。其中,湖南銀行的常德分行和長沙分行因授信業務管理不到位,導致發生案件,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分別被罰款200萬元和50萬元。此外,原華融湘江銀行的副行長張建國也因對這兩家分行的授信業務管理不到位負有直接責任,被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
張建國此前已因受賄罪和違法發放貸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80萬元。據法院審理,張建國在2006年至2019年期間,利用其擔任中信銀行長沙岳麓山支行行長、華融湘江銀行長沙分行副行長、常德分行行長、長沙分行行長、總行副行長、常務副行長等職務的便利,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折合406.32萬元。2011年至2014年,他在擔任華融湘江銀行常德分行行長、長沙分行行長期間,違法發放貸款共計1.67億元,造成損失2407.37萬元。
目前,張建國已入獄四年多,其刑期可能持續到2035年。
華融湘江銀行成立于2010年10月,是湖南省委、省政府引入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重組湖南原株洲、湘潭、衡陽、岳陽市商業銀行和邵陽市城市信用社的基礎上,經監管部門批準,依法合并的一家注冊地位于長沙市的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注冊資本為77.5億元。 截至2023年末,湖南銀行的資產總額達到5031.16億元,同期貸款總額為2845.8億元,存款總額為3060.97億元,分別較上年末增長了9.44%和14.54%。
在財務表現方面,湖南銀行2023年的營業收入達到114億元,同比增長4.32%;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33.14億元,同比增長7.35%。
目前,中國華融為華融湘江銀行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為40.53%;湖南省國企湖南財信投資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為第二大股東,持股比例為20%。
(來源: 金融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