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董事、監事薪酬未經股東大會審議,浙江首家新三板掛牌銀行象山國民村鎮銀行收到警示函,同時該行董事長兼行長、時任副行長也一并收到處罰。
寧波證監局披露公告顯示,經查,象山國民村鎮銀行有關董事、監事報酬事項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未經股東大會審議,未進行公告披露,違反相關規定。
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監管部門決定對公司及陸寧生、翁巧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同時要求該行及相關責任人應當高度重視上述問題,進一步加強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切實提高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運作規范程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上市銀行董事、監事報酬未經股東大會審議,未進行公告披露的情況極為少見。這也是今年內首家銀行高管薪酬不經股東大會審議遭到監管處罰的案例。
對于此次處罰,8月5日,象山國民村鎮銀行發布回應公告表示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高度重視上述問題,已進行深刻反省,將繼續深入學習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及《信息披露規則》等業務規則的規定規范運作,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保證公司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同時,該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對公司經營產生重大影響,不會對公司財務產生重大影響。
公開信息顯示,該行于2008年8月31日在象山縣石浦鎮成立,由鄞州銀行發起設立,是寧波市首家村鎮銀行。2017年上半年,象山國民村鎮銀行在“新三板”掛牌。該行大股東為寧波鄞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7.17%。
據該行2023年年報顯示,截至報告期末,象山國民村鎮銀行資產總額40.92億元,同比增長13.19%;營業收入1.21億元,同比增長3.84%;凈利潤2836.14萬元,同比下降8.05%。
資產質量層面,截至2023年年末,該行不良貸款率0.98%,同比下降0.44個百分點;撥備覆蓋率為258.49%,同比上升80.49個百分點。
(來源: 金融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