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在金融監管總局持續推動改革化險的背景下,我國中小銀行體系正經歷一場深刻的變革,兼并重組浪潮洶涌而至,多家中小銀行紛紛解散或被吸收合并,標志著銀行業結構優化的步伐明顯加快。根據金融監管總局公布的批復信息初步統計,截至目前,至少已有50家中小銀行步入解散或被合并的軌道,其中絕大多數為農村中小銀行,僅有一家為城商行——庫爾勒銀行。這一系列動作不僅反映了中小銀行在經營壓力下的無奈選擇,也預示著銀行業新一輪整合的開始。
村鎮銀行:頻繁解散與改制
村鎮銀行作為中小銀行的重要組成部分,今年以來解散與改制的案例頻現。7月25日,東莞銀行獲批收購東莞長安村鎮銀行并設立分支機構,標志著東莞長安村鎮銀行正式退出歷史舞臺。金融監管總局東莞監管分局在批復中明確指出,東莞銀行需督促被收購的村鎮銀行按規定辦理法人機構解散等相關事宜。這僅是今年眾多村鎮銀行被吸收合并案例中的一個縮影。
早在今年4月,廣東南粵銀行已獲批收購中山古鎮南粵村鎮銀行,并設立中山分行。這一舉措不僅增強了南粵銀行的業務覆蓋范圍,也有效化解了村鎮銀行的風險隱患。進入6月,東莞農村商業銀行更是動作頻頻,相繼獲批吸收合并惠州仲愷東盈村鎮銀行和東莞大朗東盈村鎮銀行,并將這兩家村鎮銀行分別改建為惠州分行和大朗支行下屬分支機構。這一系列操作不僅提升了東莞農商銀行的規模實力,也進一步優化了當地農村金融服務的布局。
省聯社改革與地市級統一法人農商行加速推進
與村鎮銀行解散潮相呼應的是,省聯社改革及地市級統一法人農商行的成立也在加速推進。今年6月,遼寧農村商業銀行獲批吸收合并遼寧新民農村商業銀行等36家農村中小銀行機構,承接了這些機構清產核資后的有效資產、全部負債、業務、網點和員工。這一舉措標志著遼寧農信改革邁出了關鍵“第二步”,進一步鞏固了遼寧農商銀行的市場地位。
自2022年浙江農商聯合銀行成立以來,全國已有7個省份的農信改革方案落地實施。其中,浙江、河南、山西、廣西、四川選擇組建省級農商聯合銀行模式,遼寧和海南則成立了省級農商銀行。值得注意的是,河南省內25家法人機構正以新設合并方式組建河南農商行,這一動作將進一步提升河南省農村金融服務的整體實力。
在地市級層面,統一法人農商行的成立也頻頻傳來佳音。例如,7月24日,安徽監管局發布批復同意淮北農村商業銀行吸收合并安徽濉溪農村商業銀行的債權、債務,旨在加快組建淮北市統一法人農商銀行。這一舉措不僅有助于提升淮北地區農村金融服務的效率和質量,也為其他地市的農信社改革提供了可借鑒的經驗。
合并重組背后的深層次原因
中小銀行頻頻合并重組的原因復雜多樣,既有自身經營壓力下的無奈選擇,也有區域化險和金融改革的客觀要求。開源證券銀行業首席分析師劉呈祥指出,中小銀行面臨盈利不足、資產質量弱、資本補充受限等困境,金融管理部門對其合并重組持鼓勵態度。通過合并重組,中小銀行可以集合優質資源、優化股權結構、強化公司治理,從而提升整體抗風險能力和市場競爭力。
此外,即使銀行自身經營問題不大,也可能出于區域金融改革、形成金融合力的要求被合并。例如,部分地方政府希望通過合并重組來減少金融機構數量、降低監管成本、提升金融服務效率和質量。同時,隨著金融科技的快速發展和數字化轉型的加速推進,中小銀行在人才、技術等方面的劣勢日益凸顯,合并重組成為其提升競爭力的有效途徑。
全國中小銀行經營狀況穩健但風險猶存
從全國范圍來看,中小銀行經營總體穩健,經營和監管指標處于合理健康水平。然而,不可否認的是,少部分中小銀行在前期積累了一些矛盾和風險,個別中小銀行風險較高。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23)》指出,2023年第二季度銀行機構央行評級結果顯示,大型銀行評級結果較好,而部分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存在一定風險。其中,農合機構和村鎮銀行高風險銀行數量分別為191家和132家,資產規模占參評銀行的0.84%。
針對這一情況,金融監管總局多次表態要加快推動農村中小銀行兼并重組,減少機構數量和層級,加強集中統一管理。通過因地制宜優化機構布局、重塑經營機制等措施,促進風險持續收斂。同時,探索推動股份制銀行、城商行及其發起設立的村鎮銀行兼并重組,通過多種方式實現村鎮銀行減量提質。
(來源: 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