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網紅被指割商家“韭菜”,一邊疑似通過數據注水制造虛假繁榮,騙取商家巨額“坑位費”;另一邊利用“夸張”話術宣傳產品功效,誤導消費者。在相關視頻中,商家稱該網紅給其的幾次帶貨中盡管銷售額有上千萬,但很大一部分都是刷單,不少買家使用同一個ID大量下單一件產品,購買后立即發起退款。(9月4日《法治日報》)
網紅帶貨作為一種門檻低、高回報的銷售形式,贏得不少商家青睞,并且確實為一些商家帶來了可觀利潤。這些成功的帶貨案例都有一個共同點:即網紅做到了商家、消費者“兩頭幫”。
網紅拿了商家的錢,在直播間使出渾身解數推介產品,消費者基于對網紅的信任和喜歡,紛紛下單,買到了實惠的商品。商家請網紅帶貨雖然花了不少錢,但是網紅賣出的大量貨品產生的利潤遠大于請網紅的錢,所以可以說網紅也幫了商家。
不過有些網紅被利益蒙蔽了雙眼和心靈,在帶貨時不僅沒有做到商家、消費者“兩頭幫”,甚至還“兩頭坑”。網紅坑商家典型的方式和手段,是雇傭水軍刷單沖銷量,達到所需銷售額再發起退款申請或者退貨。在這種網絡銷售虛假繁榮的情況下,網紅可以多拿到商家給付的酬勞,但是商家并不能獲得預期利潤,最后還會虧得血本無歸。網紅坑消費者典型的方式和手段,則是夸大產品功效,誤導消費者下單,最終讓消費者買到不實惠或不實用的產品。
帶貨網紅夸大產品功效、刷單,涉嫌違法?!吨腥A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吨腥A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二款則規定,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帶貨網紅夸大產品功效、刷單也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自由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應該受到處罰。
國家有關部門一直嚴厲打擊刷單炒信、虛構交易等虛假宣傳違法行為。今年5月6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91號公布《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對刷單炒信、好評返現等熱點問題進行規制。中央網信辦持續對在直播帶貨中進行虛假宣傳(如炮制虛假粉絲量、瀏覽量、點贊量和交易量等數據,制造搶單爆款假象;過度渲染商品“功效”,夸大食品、保健用品功能,誤導坑害消費者)等違法行為進行整治,推動網絡直播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商家和消費者“兩頭坑”,帶貨網紅最終自己也會“入坑”——倒不如回歸“兩頭幫”,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光明正大吃“直播帶貨飯”。
(來源:揚子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