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暴雨、洪澇、干旱和暴雪等極端天氣事件在全球多地頻發,造成巨大經濟損失。極端天氣對經濟社會穩定發展造成巨大影響,同時通過某些途徑傳導至金融市場,成為影響經濟發展和金融安全的重要不穩定因素。應對極端天氣帶來的影響,要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現金融服務與農村經濟發展相協調。在民生改善與保障中,不斷挖掘保險業普惠、托底的獨特價值和優勢。
極端天氣具有高度不確定性和很強破壞性,可能給金融體系帶來巨大影響。一方面,極端天氣會帶來信用風險,可能導致企業經營中斷,房屋、車輛等實物資產受損且價值下降。當極端天氣發生時,容易引發貸款違約風險,最終導致銀行資產負債表惡化以及資產價值損失。由于規模小、產品單一以及融資主要來自于銀行信貸等原因,中小企業相較大企業更容易產生違約風險。另一方面,極端天氣還會帶來市場風險。極端天氣所發生區域的企業需要投入的各項成本會增加,單位投入產出比將會下降。極端天氣引發的企業經營狀況惡化以及對企業預期的改變,會引發企業股價波動,進而引發市場風險??傊?,極端天氣可能通過影響實體經濟活動間接影響金融體系,也會通過風險傳染或者改變預期對金融體系產生直接影響。
為應對極端天氣風險帶來的影響,從短期看,需要發揮保險“托底減壓”作用。保險業在分攤災害損失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我國需要積極發展完善氣象災害保險保障體系,充分發揮其風險管理、經濟損失分攤的作用。
首先,大力發展完善氣象災害保險體系。雖然我國保險賠付比例已從2008年汶川地震的0.2%上升到目前的10%左右,但距離國際水平仍有較大差距。因此,應提升氣象災害保險的覆蓋范圍;加強產品創新,提供多種個性化保險產品供給;加快推動氣象災害保險立法和政策支持,設計政府支持的多層次氣象災害風險分擔機制。
其次,健全再保險體系。極端天氣風險一旦發生,往往引發巨大的損失,而保險市場的賠付能力有限,財政力量難以滿足賠付需求。因此,我國應借鑒國際有益經驗,全力加快開展再保險業務,建立多樣化的風險分散路徑減輕政府財政負擔,分散自然災害帶來的損失。
最后,提升居民保險素養。從需求端看,我國目前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僅為3.88%和3330元,遠低于發達國家市場水平,僅為全球水平的一半左右。這與我國大國經濟地位不相符,也不符合建設金融強國的目標。因此,一方面,保險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保障為核心,做到應賠盡賠,提高居民對保險的接受程度;另一方面,政府和保險業應利用各自優勢,加強保險和金融知識教育,提升居民保險素養。
從長期來看,要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引導保險資金投向薄弱環節和重點領域。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取向,充分發揮保險資金改善民生和防災減損的風險保障功能,是應對極端天氣的長遠之計。
增強保險產品和服務的多樣性與普惠性。持續豐富農業保險產品,拓展農村金融資金來源,構建全方位、立體化的金融支持鄉村振興體系,為農業可持續發展提供金融“活水”。切實增強農業保險的保障功能,為農業發展和鄉村振興提供穩定的預期,為農業強國和糧食安全提供支持。
構建綠色保險服務體系,增強保險在經濟社會中的服務和保障作用。2023年,我國綠色保險業務保費收入達到2298億元,占行業總保費的4.5%。保險作為金融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中發揮著獨特優勢。未來,應增強保險為綠色能源、綠色技術、應對氣候變化等領域提供專業風險保障的能力。
全面加強金融監管,強化綠色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綠色保險可持續發展的核心,是確保保險業務有合理風險回報水平。應當遵循市場規律,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既要有約束,更要有激勵。應加強金融機構監管力度,進一步推進保險資金運用規范化;加大對中小企業和鄉村振興等薄弱環節的服務力度,支持保險資金投資綠色金融領域。必須進一步發揮監管的剛性約束與震懾作用,引導保險業高質量發展。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