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陽光人壽內蒙古分公司總經理室潘鶴前往陽光人壽呼倫貝爾中支,針對所轄3家機構的主管展開了一場關于《金融消費者八大權益》的深入宣導與培訓。此次活動旨在進一步強化公司內部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意識,并全面提升服務質量。
會上,潘鶴重點闡述了《金融消費者八大權益》的核心內容,他明確指出,作為專業的金融服務提供者,必須充分尊重并保障金融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他強調,任何違背消費者意愿,采用強制、誤導等手段推銷金融產品的行為都是嚴格禁止的。這一觀點不僅體現了公司對消費者權益的高度重視,也彰顯了公司誠信經營、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理念。
針對當前新產品學習及老產品退市的關鍵時期,潘鶴特別提醒主管們,作為保險代理人,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規定,不得以非保險金融產品名義進行宣傳。他明確指出,炒作“限售、限時、限量”等概念,以及以銀行存款、理財產品等其他金融產品名義宣傳保險產品的行為,都是嚴重違反公司規定和法律法規的。
此外,潘鶴還強調了金融知識宣教工作的重要性。他指出,通過宣教活動,可以有效提升金融消費者的認知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進而提高消費者的金融素養和誠實守信意識。這不僅能夠幫助消費者做出更加明智的金融決策,也有助于構建一個更加和諧、穩定的金融市場環境。
通過此次培訓,主管們不僅加深了對金融消費者八大權益的理解,還明確了在未來的工作中應如何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他們表示,將把學到的知識和理念應用到實際工作中,為消費者提供更加專業、透明和貼心的服務。
今后,陽光人壽內蒙古分公司將繼續秉持“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理念,不斷提升服務質量,為消費者創造更加安全、放心的金融環境。同時,公司也將繼續加強內部培訓和管理,確保每一位員工都能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為公司的持續健康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