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首批股票回購增持貸款案例落地以來,已有數十家A股上市公司發布公告稱,公司或大股東已與銀行簽訂貸款協議或取得貸款承諾函,將使用專項貸款資金實行股份回購或增持計劃,涉及貸款金額超100億元。
對于股票回購增持貸款業務,有銀行透露已與近百家上市公司達成合作意向。多位銀行人士表示,此前已針對符合要求的轄內上市公司客戶進行政策宣導、需求調查,相關實施細則發布當日便迅速完成貸款審批,推動業務落地。銀行積極開展此項業務的原因,不僅在于其可以提升貸款規模,增加利息收入,而且可以作為銀行加強資本市場客群建設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后續向上市公司營銷推廣其他業務。
“假設企業向銀行申請了年利率2.25%的貸款回購股票,股息率高于2.25%的企業可由此獲利。”某股份行人士表示,新業務模式伴隨著新風控體系,“自擔風險”無疑對商業銀行風控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涉及專項貸款超百億元
目前,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等已開展專項貸款業務,涉及貸款金額超百億元。
農業銀行相關負責人表示,該行已完成9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回購增持貸款業務審批,業務金額近40億元,另有近80家上市公司正在積極對接中。
中國銀行相關負責人表示,該行10月19日與包括中國石化在內的6家上市公司簽署股票回購增持貸款協議承諾。目前,已與近百家上市公司達成合作意向,向32家上市公司明確貸款承諾。
建設銀行相關負責人表示,已與廣電計量、玲瓏輪胎、力諾特玻等上市公司達成合作協議,資金用途包括股票回購和增持,企業性質涵蓋國企、民企,年利率不高于2.25%,為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提供低成本的增量資金支持。
業內人士稱,從《關于設立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有關事宜的通知》發布到首批貸款項目落地僅間隔兩日,表明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具有一定市場空間,且銀行對該項工具寄予厚望。
當問及為何銀行響應速度如此之快時,某股份行深圳分行負責人表示:“通知出臺前,地方監管部門就協調各家銀行梳理出了‘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優質項目清單’,用來挖掘潛在客戶。此前,我行已針對轄內上市公司清單客戶逐戶進行了政策宣導,需求調查。通知發布當日,便完成了對4家上市公司專項貸款的批復,推動相關業務落地。”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聯席執行主任、商事與金融爭議解決部主任裴虹博在接受采訪時表示,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的創設不僅為上市公司提供了新的融資渠道,更為重要的是,鼓勵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以增持股份的方式提振公司股價。此舉將激勵更多優質企業利用該項工具進行股份回購和增持,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有利于加強資本市場客群建設
當前擁有參與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資格的21家金融機構均是全國性金融機構,在各地區設有分支機構,因而可以及時對接上市公司及其股東,提供相關貸款服務。
調研發現,參與相關貸款項目的銀行往往在總行層面,從客戶準入、賬戶管理、盡調審批、風險控制等維度制定回購增持專項貸款落地方案,再向境內各分行下發關于專項貸款業務營銷推廣工作的通知,并建議分行靠前站位,將再貸款政策轉化為該行加強資本市場客群建設的重要“武器”。
根據通知,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首期額度3000億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視情況展期。21家金融機構可向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發放貸款用于股票回購和增持,貸款年利率原則上不超過2.25%,發放貸款后于次季度第一個月向央行申請再貸款。
“再貸款工具的創設,為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進行市值管理提供了低成本資金支持,后續或增加額度,有助于引導上市公司市值向其基本面回歸。”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特聘高級研究員任濤稱,從銀行角度來看,該項業務可作為資本市場客群建設的重要抓手,拓寬上市公司業務覆蓋面,可在一定程度上加強與上市公司的業務聯系。
多位銀行人士表示,銀行對于該項業務展現出熱情的原因,不僅在于其可以提升貸款規模,增加利息收入,而且有助于銀行向上市公司及其股東營銷推廣其他業務。
“再貸款有額度限制,因此會要求分行層面梳理轄內上市公司及主要股東,并形成目標客戶沙盤,同步報送至總行投資銀行部,相關實施細則出臺后,貸款審批工作就能快速跟進,實現業務報送。”某股份行人士說。
上述股份行將相關業務分為股票回購專項貸款和股票增持專項貸款兩類。前者的融資主體為上市公司,后者的融資主體為持股占比5%以上大股東(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股股東、實控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及公司董監高。兩類貸款期限原則上均不超過3年。
多位銀行人士稱,從收益角度來看,原則上只要上市公司股息率高于2.25%,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便有動力使用貸款回購、增持股票。
對風控提出更高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確,21家金融機構自主決策發放貸款的條件及是否發放貸款,自擔風險,確保商業可持續。要確保貸款資金“專款專用,封閉運行”,這無疑給銀行風險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在確保貸款資金專款專用方面,通知明確,申請貸款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應當開立單獨的專用證券賬戶,專門用于股票回購和增持。21家金融機構對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開立銀行貸款專用賬戶,同時開立與前述專用證券賬戶對應的資金賬戶。金融機構將貸款發放至該資金賬戶,監督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做到專款用于股票回購和增持。在貸款全部清償前,資金賬戶不允許支取現金及對外轉賬。
“新的業務模式必然伴隨著新的業務流程和風控體系。參與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政策的商業銀行需要在業務機制、流程、風險管理專業能力等方面下功夫,同時落實好信息披露,避免資金違規使用等風險。”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稱。
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院長田軒建議,在進行具體業務操作過程中,銀行應對上市公司及股東狀況進行嚴格審查,評估其信用狀況、還款能力,并注意避免業務集中于某單一借款人和單一行業領域;此外,要綜合客戶信用、風險評估狀況,合理定價。銀行應通過定期進行貸后評估、加強合規能力建設、完善業務操作程序、設置風險預案等手段提升全過程風險管理能力。
對此,已有銀行在貸款對象的選擇上進行門檻限制,將優先支持納入上市公司白名單的客戶。某股份行人士表示,股票回購增持貸款業務的目標客戶應符合國家產業戰略導向、本行行業授信政策要求,主業突出,經營穩健,信用資質良好,具備長期可持續經營能力及還款能力,在行業或一定區域內有明顯的競爭優勢和良好的發展潛力。
對于股票增持貸款業務,上述股份行人士表示,將優先介入市值穩定,股票二級市場交易活躍、流動性較好,納入滬深300、中證500、中證1000等指數的股票;審慎介入上市公司及其股東股份對外質押比例過高,受減持新規影響減持受限的股票。
此外,農業銀行表示,總分行強化聯動,結合股票回購增持貸款業務發展需要,研究制定股票回購增持貸款管理辦法,明確產品定義,細化借款人條件,梳理貸款要素和流程,優化政策和授權,強調風險防控和合規管理要求。
建設銀行表示,將持續做好后續的貸款投放工作,強化貸款資金的監督和管理,確保貸款資金專款專用,并積極與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溝通合作,了解其融資需求和回購增持計劃,提供更加精準和高效的金融服務。
來源: 中國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