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上海期貨交易所(下稱上期所)優化后的業務規則體系正式實施,這標志著上期所規則體系建設進入了全新發展的階段。新規則體系采用“業務管理辦法+品種業務細則”的體例,力爭實現規則體系的科學穩定、簡明友好,為更好服務實體經濟、探索一體化對外開放奠定扎實的制度基礎。新規則體系的英文版也同步在英文網站發布。
據了解,今年8月23日,上期所發布了規則體系優化版本的公告,并設置了2個月的過渡期。本次優化上期所充分借鑒了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洲際交易所(ICE)、倫敦金屬交易所(LME)等境外交易所的先進經驗,聽取了市場各方意見,得到各方普遍認可。本次優化以結構體例為主,主要優化內容如下:
一是拆分并重構一般性管理辦法,提煉并制定品種細則。將現行31項業務規則調整為20項管理辦法和18項品種細則,一般性規定保留在交易、結算、交割、風控等普適性管理辦法;品種相關的參數等個性化內容從現有規則中拆分并調整至新制定的品種業務細則。未來如需上市新品種或者實現某一品種的國際化,可以僅制定或者修訂一項品種細則,從而提高規則制度的穩定性與兼容性。
二是刪減規則數量,增強規則制度的簡明友好程度。刪除了黃金交割、燃料油交割、鋼材廠庫等11項品種個性化較強的規則,將其調整至管理辦法或者品種業務細則。調整后,現行31項第二層級業務規則減少至20項,極大便利市場參與者查閱。
三是依法完善表述,統一規則名稱,實現規則制度的協調銜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和衍生品法》對會員、信息管理、指定存管銀行和期貨品種合約進行文字表述調整。此外,將第二層級所有規則的名稱統一修改為“管理辦法”,進一步理順規則體系的邏輯關系。
在品種細則層面,此次制定的18個品種業務細則條文主要源于各品種合約以及業務規則中拆出的品種個性化規定。市場參與者查閱一項細則,即可掌握該品種的交易、結算、交割、風控等各項參數。
上期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通過多種形式,針對境內外主體開展培訓與宣傳,幫助市場各方查閱和掌握優化后的規則體系,確保規則的平穩落地,為加快建設世界一流交易所保駕護航。
(來源:期貨日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