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節食、不用運動,成分就是馬斯克用的那種,是市面上天花板級別的,三管齊下的快版本、猛版本,成分都是植物提取,吃完不會讓你暈、拉、吐。”這是某直播間里對一款“口服司美”產品的介紹。
曹明月心動不已,此前,她了解過司美格魯肽的減肥效果,但不敢使用針劑,聽聞這是口服產品,她便花費499元下單了兩盒。
直到產生了不良反應,曹明月在社交媒體上搜索了解,這才意識到自己買的這款“GLP-1口服司美3D塑形艙”不是真正的“口服司美”。
國內獲批的司美格魯肽來自丹麥的諾和諾德公司,用于治療糖尿病,有針劑(Ozempic)和口服藥(Rybelsus)兩款。口服藥于今年1月獲批,是國內目前首個及唯一獲批上市的口服GLP-1藥物,需要處方才能購買。但電商平臺上,“口服司美”“GLP-1活性膠囊”“司美纖體飲”等“冒牌司美”層出不窮。
事實上,這些“口服司美”大多并不含司美格魯肽,只是一個宣傳的幌子。在互聯網上,通過“代工廠”自制一款類似的“冒牌司美”每盒成本不到20元,已形成一條完整的產業鏈。而更有違法者,在互聯網上售賣司美格魯肽原料,生產銷售未經審批的司美格魯肽針劑。
中國藥科大學藥品監管科學研究院執行院長邵蓉表示,司美格魯肽作為一種處方藥,若添加在保健品中屬于違法行為,而那些宣稱含有司美格魯肽或GLP-1但實際上并不含有的產品,屬于欺詐消費者,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生產、銷售假藥罪;未經許可生產并銷售司美格魯肽針劑或口服劑型,是《藥品管理法》所禁止的,可能涉嫌妨害藥品管理罪。
阿里巴巴平臺上“口服司美”“GLP-1”類產品的代工廠。 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口服司美”遍地開花
10月9日午飯前,曹明月服用了一支“口服司美”。這支藥由壓片、膠囊、液體組成,外包裝通體是英文,藍色瓶體上標有大寫的“GLP-1”。
幾天前,她在短視頻電商平臺直播間看到一位身穿職業裝的主播在介紹這款藥,頁面上有“口服司美、GLP-1”的字樣。主播還展示了各種專利證書等,“兩個禮拜就能和別人拉開差距。”
GLP-1即胰高血糖素樣肽-1,是一種主要由腸道細胞所產生的激素。而司美格魯肽,是一種GLP-1受體激動劑,通過激活受體,促進分泌胰島素,延緩胃排空而增加飽腹感,最初是以降糖藥物進入臨床實踐。
吃完大約三個小時后,曹明月感到心跳加快,伴隨一陣陣的惡心干嘔。她去詢問客服,對方沒有正面回復,只是稱產品很安全、很健康,還發送了一份食譜,指導她午餐和晚餐前都要服用這款產品。
但明顯的身體反應讓曹明月不敢繼續吃這款藥,她想要退貨退款,卻被告知跨境商品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客服也不再回復消息。
曹明月在社交媒體上搜索后發現,許多購買者有和她相同的經歷。
齊舒也關注到這款“GLP-1口服司美3D塑形艙”,他從事電商工作,身邊有朋友購買服用后也出現了嘔吐等癥狀,他便留心查看了店鋪資質和商品信息。
他發現,這款產品在多個店鋪售賣,而當一個產品鏈接下出現多個差評時,該鏈接就會下架。在齊舒提供的截圖中,評論里提及各種不良反應,有人吃完胃疼胸悶去醫院輸液;有人喝完半夜流了兩次鼻血。
齊舒發布相關提示視頻后,多位消費者找到他,向他提供了更多的證據。其中,有消費者向平臺投訴后,商家在平臺調解中提供了商品報關單。齊舒發現該報關單上顯示的產品成分,與產品宣傳不符。
報關單顯示,這款產品的主要成分為濃縮芒果粉、香瓜濃縮粉、金銀花濃縮汁等。而在商品詳情頁,該產品主要成分的第一位是“GLP-1 BOOSTER”。
在齊舒的觀察里,電商平臺出現過很多款“像一陣風”一樣的減肥產品,多為食品、保健品或特殊膳食補充劑,基本上都打著“口服司美”或GLP-1的旗號玩文字游戲。他曾接觸過一款名為“司美魔力豆”的產品,他稱,這款產品在電商平臺的售價為39.9元10盒,卻能為帶貨主播提供高達60%-80%的傭金,這意味著成本僅為幾塊錢。
一家工廠的工作人員發來的司美格魯肽針劑資料,盡管在適應癥中提及是用于糖尿病患者,而在效果反饋中卻暗示減肥效果。 資料截圖
成分多為植物提取物、益生菌
以“GLP-1”“口服司美”為關鍵詞進行搜索,在電商平臺隨即出現大量相關商品,銷量排在前五名的產品中,有膠囊、口服液、壓片等多種形式,其中四款為跨境電商產品,另一款則在某藥房旗艦店銷售。
在對這些產品的客服進行咨詢時,其中第一款產品,客服聲稱產品含有GLP-1成分,卻無法提供更詳細的解釋。第二款產品主要成分為750毫克藤黃果提取物、450毫克羥基檸檬酸、100毫克匙羹藤提取物,客服稱“靠植物成分提升GLP-1”。第三款產品的主要成分維生素A、維生素C、維生素D3等,客服稱“促進自身分泌GLP-1抑制食欲”。最后兩款產品的客服表示無法提供成分資料,消費者購買后可以自行查看包裝信息。
其中某生產廠家工作人員表示,司美屬于藥物無法做,但“司美的效果是做得出的”。在他發送的資料中,“GLP-1激活膠囊”核心成分是AKK菌(嗜黏液阿克曼氏菌),“能夠降血糖、加速脂肪代謝,在不減量飲食、不配合運動的情況下,一周可以瘦1.5斤。”
另一家工廠的工作人員表示梔子花提取物、黑茶提取物都可以達到類似減重的效果。工作人員還透露,很多美容院也會跟他們定制生產,1萬盒起訂,每盒成本為不到20元。
他還提到,工廠主要以代工為主,雙針口服液劑型是目前做得最多的包裝,能跟其他口服產品產生區分。“一般瓶體、成分是一樣的,每個客戶的外包裝都有改動,上面的文字都不一樣,各有各的風格。”
該工作人員還發送了一款他們的配方,配方上面顯示的品牌產品在各電商平臺都有銷售,顯示為跨境電商產品。在某海外旗艦店,該商品售價為每盒145元,共8支,月銷量100多單。
還有一家工廠的工作人員表示,在資質方面,做定制包裝的產品只需要有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商標注冊證書,或者營業執照有食品銷售項目就行。根據純國內生產銷售或跨境電商等銷售渠道的不同,成分和價格都有區別。
在對方給出的“司美”配方中,其成分多為植物提取物,比如白蕓豆提取物、柑橘果粉、白桑葉提取物、藤黃果提取物、綠茶茶多酚等。
“純天然植物提取”“益生菌”是這些“冒牌司美”的主要成分。中國藥科大學藥品監管科學研究院執行院長邵蓉提示,這些成分的減肥效果和安全性都需要科學驗證。
以藤黃果提取物為例,科信食品與營養信息交流中心科學技術部主任阮光鋒曾在文章中提到,藤黃果及野生芒果提取物雖有短期的減肥效果,但無法確認其長期效果。此前在服用含有藤黃果提取物的減肥產品的人群中出現了急性肝炎、肝功能不全等肝損傷及急性心肌炎、心跳過速等心臟疾病。
余白長期研究GLP-1領域,他直言,當下“口服司美”的成分就是之前一些減肥產品常用的成分,如今只是利用司美或GLP-1的名頭“硬蹭”。
2023年12月,曾有人向余白提供線索稱,有團隊在銷售口服版本的司美格魯肽。而余白了解到,當時全球的司美格魯肽都處于緊缺狀態,只有境外的跨境醫藥頭部賣家(持牌)有貨。
余白購買了線索中的藥品送檢,檢測報告顯示其完全不含司美格魯肽成分。然而,假貨版本外包裝盒與正品極其相似,配有說明書,只有從印刷色彩、鋁箔板材質、有無鋼印等方面仔細比對,才能看出與正品的差別。
阿里巴巴平臺上可以檢索到的司美格魯肽原料。 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如何生產一款“冒牌司美”?
在互聯網上,不僅存在這類在名稱上冒牌的司美。如果想生產出一款更逼真的“冒牌”司美格魯肽,在網絡上也可以找到原料。
在阿里巴巴網站上輸入關鍵詞“司美格魯肽”及其英文名字“索馬魯肽”,出現了多家供應商。每克標價為2000-7000元不等,還有商家直接在產品名稱上標注“化妝品原料”。
一位供應商表示,99%純度的產品每克6200元,對于其真假、純度等,對方表示可以簽訂合同,支持檢測。
另一家供應商的工作人員雖提到“司美不能添加進食品”,但還是表示可以供貨,90%純度的產品每克3000元。隨后該工作人員還表示,有針對美容院的“成品針劑,減肥用”, 價格為每支400元,可以用一個月,專用于私域銷售。
在對方發送來的資料中看到,這種預填充注射筆外觀看起來像一支白色的筆,重34克,長16厘米,“每支注射筆含有司美格魯肽4毫克,置于3毫升溶液中。”
對方表示效果很好,“一個月至少10斤。”當詢問認證資質,對方稱是醫用級、注射級的,“比市面上的還安全,效果也好,只要用過都會復購。”當問及是否有檢測報告,該工作人員表示“會隨產品發出,建議先買一支試試”。
余白表示,這些原料可能是有效成分,但不一定能達到上市藥品原料的標準。在他看來,正經公司有完整的產業鏈,對于那些在網站上購買原料的人,要么是搞科研,要么是有造假嫌疑。而對于原料商而言,他們只要賣出,就不會管客戶后續是干什么的。
邵蓉提到,司美格魯肽原料的合法購買渠道即藥品來源,主要是合法注冊的藥品生產企業和藥品經營企業。我國對原料藥實行與制劑關聯審評制度,國家藥監局平臺登記的原料藥分別處于“A”和“I“狀態。A狀態的原料是被關聯審評激活的原料藥,藥品生產企業可以采購其用于制劑生產;處于“I”狀態的,是在等待與制劑關聯審評的待激活狀態。
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查詢發現,截至2024年9月2日,僅有6條司美格魯肽原料藥登記記錄。登記信息顯示“與制劑共同審評審批結果”均顯示為“I”。這意味著,這些原料/輔材/包材不能用于上市制劑中,直到它們通過了與制劑的共同審評審批。
邵蓉解釋,目前除了少數幾家公司處于關聯審評審批過程,是在生產“樣品”,其他生產行為應當都屬違法狀態,其特征主要有:生產者不是藥品生產企業,是化工企業;生產者雖是藥品生產企業但是沒有生產該原料藥的合法理由;生產過程沒有按照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組織,可能存在標準、混淆、污染等質量風險。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顯示,目前對“司美格魯肽”進行登記的共有6家企業,并且都尚未通過與制劑共同審評審批。 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醫美行業成“冒牌司美”重災區
這些上游生產的“冒牌司美”最終流向哪里?
今年9月,國家藥監局公布的4起藥品網絡銷售違法違規典型案例中,有3起涉及違規生產、銷售司美格魯肽這一“網紅減肥產品”。
其中包括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銷售司美格魯肽注射液等藥品;通過網絡平臺購買原料,在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生產、銷售含有司美格魯肽成分的減肥藥;某護膚店通過網絡平臺銷售無中文標識、含司美格魯肽成分的注射劑,涉案藥品未取得藥品相關批準證明文件。
據《法治日報》報道,此前浙江諸暨市公安局偵破的全國首例非法研發、生產和銷售司美格魯肽假藥的案件中,犯罪分子是將粉末狀的“司美格魯肽”加入甘露醇溶解,然后再凍干,以化妝品的名義賣給美容院和代理商。據通報,截至偵破時,此類“三無”假藥產品已經流入全國20多個省份,銷售金額逾億元。
“醫美行業成為了司美格魯肽原料應用的重災區。”余白直言,這主要因為醫美領域客戶群體的封閉性和支付意愿較強,因此能夠實現較高售價。
對于未經許可生產并銷售司美格魯肽針劑,四川明炬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涵林表示,這涉嫌構成妨害藥品管理罪。根據“兩高”發布的危害藥品安全犯罪司法解釋,未取得藥品相關批準證明文件的“黑作坊”生產藥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藥品而銷售,涉案藥品的適應癥、功能主治或者成分不明的,即可構成妨害藥品管理罪。此外,如果這些藥品被認定為假藥,還可能涉及生產、銷售假藥罪。
另一方面,作為處方藥,司美格魯肽、GLP-1等,是不可以用于保健品、特殊膳食補充劑、食品等非藥物產品的宣傳或命名中。
許涵林提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年修訂)》,非藥品廣告不得有涉及藥品的宣傳。而如果商品包裝和宣傳中明顯標注含有GLP-1或司美格魯肽,但實際成分卻不含,這種宣傳行為輕則可能構成行政違法,屬于欺騙、誤導消費者;較重的則可能構成刑事違法,如虛假廣告罪。
她還表示,電商平臺對于宣稱是“口服司美”等產品的擦邊行為負有重要監管責任,必須采取有效措施規制該類違規產品在平臺上銷售,從而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具體來說,電商平臺應當承擔的責任包括資質審核、報告義務、停止服務、信息公示責任。
針對目前“冒牌司美”的生產和流通,多位專家都表示擔憂。余白表示,中國的互聯網醫療過于發達,而醫藥健康科普的深度和廣度還不夠,導致公眾對司美格魯肽的認識還不夠充分。
邵蓉坦言目前法律規范相對薄弱。她表示,渠道管理中注重藥品從哪獲得,卻忽略了用途和去向的監管。法律法規強調并禁止購買“非法”原料藥和藥品,如果銷售方明知購買者將原料藥和藥品用于非法用途,如制造假藥等,銷售方可能和造假者一起被視為“共犯”。
許涵林則認為,目前監管有滯后性或監管執行力度不足,導致一些商家為了達到其營銷目的而違規。消費者在購買時應謹慎,避免被誤導,同時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此類違規行為,維護自身權益和市場秩序。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