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業委會為什么這么難?”近日,天津市薊州區某小區多名業主反映成立業委會難的問題。這種現象并非個例。業委會代表全體業主行使小區物業管理方面的權利,是小區治理的重要力量。然而實踐中,業委會的成立和有效運作面臨諸多挑戰。根據相關數據,全國成立業委會的小區占比約30%。(見11月19日《法治日報》)
業委會在維護業主權益和提升小區管理水平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沒有業委會,意味著業主在遇到房屋維修、電梯、停車等方面問題時,沒有自己的組織與相關方面談判或協商,“好賴都得受著”。然而,業主想成立業委會卻面臨重重阻力,亟待引起重視。
業委會“難產”,從利益角度看,其一,業主因認知、年齡等差異導致人心不齊,要么觀望,要么受某些方面誤導而拒絕參與,進而投票“分母”不足。其二,由于業委會成立后對公維金、公共收益等直接監管,觸碰了物業的“奶酪”,后者往往干擾業委會成立。從機制角度看,投票數量有多重條件約束,往往很難同時滿足。按規定,不論紙質投票還是電子投票,均需要戶數和專有面積數各占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投票,其中戶數和專有面積數均超過二分之一的業主投贊成票,才能滿足條件。而現實中,有些產權掌握在開發商、物業手中的地下室、底商等大戶型房屋拒絕投票。同時,各方對“參與投票”的界定也存在分歧,紙質投票模式普遍認為只要選票送達就算參與,而APP投票模式則必須完成下載、注冊、認證等步驟才算參與,抬高了“分母”的標準。
打通成立業委會的堵點,應強化相關公共服務來“助產”。比如普及成立業委會的好處,調動業主參與積極性。又如,對于部分物業干擾業委會成立,有關方面應該進行約談,對其非法行為,應依法處置。此外,對業委會成立后缺乏經驗、淪為空殼等問題,有關方面應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培訓。同時,各小區業委會之間也可以增進交流,互相借鑒經驗教訓。
業委會作為具有多重利好的基層民主自治組織,不該在夾縫中生存。希望更多地方能夠加強互鑒,探索適合本地的政策機制,給基層治理多營造一些良性運轉的環境。
(來源: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