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公告稱,自2024年12月1日起《西安市存量房買賣合同》范本正式推行使用。
公告原文如下:
自2024年12月1日起,由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西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修訂的《西安市存量房買賣合同》范本(以下簡稱:合同范本)正式推行使用。與此同時,2019年發布的《西安市存量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將停止使用。
(一)依法依規,防范交易風險
為積極響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和住建部、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建房規〔2023〕2號),扎實落實陜西省住建廳、陜西省市場監管局《關于進一步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意見>的通知》(陜建發〔2023〕1114號)工作要求,在2019版《存量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礎上,結合交易過程中常見的糾紛矛盾點,完善、增加了貸款期限設定、房屋交付、居住權設立、戶口遷移、房屋質量保證等微小但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條款。此范本的推出,為買賣雙方在交易前提供了協商內容指引,能夠進一步提高信息透明度,減少防范矛盾糾紛,促進二手房市場的活躍度。
(二)權責相當,確保交易安全
合同范本對房屋基本狀況、預告登記、交易資金和資金監管、房屋交付時間和手續等條款進行了優化調整,既體現了權利與義務的對等,又滿足了市場需求。房地產經紀機構促成交易簽訂合同的,須通過房屋網簽備案系統辦理合同備案。房地產經紀機構在機構門店簽訂的合同應當與網簽合同保持一致。此外,存量房交易應當按照條款約定將交易資金存入指定的資金監管賬戶,以確保資金安全。
(三)公開透明,方便查閱使用
合同范本12月1日起正式推行使用。房地產經紀機構及群眾可通過登錄西安市住建局門戶網站(http://zjj.xa.gov.cn)及西安市市場監管局官網(http://scjg.xa.gov.cn/)查閱、下載、使用合同范本。同時,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應當在門店及其他經營場所按規定公示并使用合同范本。溫馨提示廣大市民,在簽訂合同簽前,一定要看清使用的是否為新版合同范本,并仔細閱讀合同中的房屋價款、房屋狀況、資金支付、房屋交付、違約事項、爭議解決等具體條款。
(四)部門聯動,嚴懲違規行為
各區縣、開發區住房管理部門將把規范使用新版合同范本,作為房地產市場整治的重要內容。房地產經紀機構不按規定公示、使用合同范本,以及為交易當事人逃避房屋交易稅費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合同提供便利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各區縣、開發區住房管理部門將會同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嚴肅查處。
合同范本在推行使用過程中如市民有好的意見建議,可向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反饋。(聯系方式:029—87618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