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湖南省衡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衡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衡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發布《關于全市商品房銷售實行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通知》,明確自2025年1月1日起,衡陽市商品房銷售實行套內建筑面積計價。
根據這份通知,套內建筑面積即專有建筑面積,由套內房屋的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套內陽臺建筑面積三部分組成。由此可以看出,新的計價標準已經排除了“公攤”的面積,由此這也被媒體視為“取消公攤”開始落地。
事實上圍繞公攤,一直以來都有著相當大的爭議。一般來說,少有專業機構在業主或第三方專業機構的監督下弄清楚每戶的實際公攤面積,而購房者卻要為此付費,這就造成了巨大的不透明。再普通的商品,人們都會問個貨真價實,而房產作為多少人一生中最巨大也是最重要的資產,購置過程中卻出現如此明顯的灰色空間,顯然是不合適的。
公攤面積過大、導致得房率過低,甚至都釀成了社會新聞。2022年有媒體報道,有購房者抱怨,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卻發現套內面積只有60多平方米;購房時銷售人員口頭承諾的31%公攤面積,收房時卻變成了46%……如此巨大的“操作空間”,顯然重挫了購房者的知情權,這必然會導致市場混亂——購房者無從得知真實的“商品質量”,當然會茫然無措,從而抑制自身的消費、投資愿望。
從近些年的政策看,取消公攤漸漸成了一種共識。2019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發布了《住宅項目規范(征求意見稿)》,其中就指出“住宅建筑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而近些年這一趨勢明顯加快,今年以來,廣東肇慶、湖南湘潭等地開始要求房企按住房套內面積(不含公攤面積)計價宣傳銷售;浙江杭州也出臺規定,杭州新成交宅地均可以享受面積認定新規,比如封閉式陽臺只算一半面積,開放式風雨連廊不計容等,著重提高得房率。
從網絡留言看,這些措施也基本得到了大眾的肯定。這也很好理解,“所購即所得”“一分價錢一分貨”,實在是再基礎不過的常識,沒有理由到房產這就不適用了。
此前在網絡上也流傳過一些諸如反對“取消公攤”的說法,認為“取消公攤”會造成房價上漲。以具體的一套房產為例,總價不變的情況下,以無公攤面積計價,當然會顯得單位價格更高。
但這不等同于房價上漲,房價并沒有上漲,而是計價單位發生了變化,而且由于擠掉了開發商上下其手的空間,反倒更有可能讓價格回落到真實價值。所謂“取消公攤導致價格上漲”,是一種經濟學常識的混亂,如果公攤有這么神奇的力量,那么房地產調控就針對公攤即可,調大調小即可以控制房價。
最近一段時間,“房地產市場企穩回升”成了社會的高頻話題。穩定房地產市場,一個重要的著眼點就是增強購房者信心,而“取消公攤”、保障市場透明,自然是有針對性的舉措。人們對購房更有把握,購房結果更可預期,知情權得到更大的尊重,當然也有可能做出積極的投資決策。
因此,人們也期待著“取消公攤”的措施能夠更大范圍、更快速度地鋪開,盡快形成房地產市場新的行規,起到重塑業態的作用,進而形成一個更加健康、持續的產業運轉模式。
(來源:光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