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天津監管局對多家銀行開出罰單,包括天津農商行以及濱海江淮村鎮銀行等三家村鎮銀行。
其中,天津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貸款“三查”未盡職,員工管理不到位、員工從事違法活動,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天津監管局罰款110萬元。公開資料顯示,天津農村商業銀行的前身為天津農村信用社,2010年6月正式改制掛牌成立,是一家地方國資具有實際控制力的混合所有制現代商業銀行。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唐一平,注冊資本83.65億元,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為公司大股東,持股10%。
此外,同日天津3家村鎮銀行也收大額罰單,相關責任人被處罰。具體來看,天津濱海江淮村鎮銀行因關聯交易未按照監管規定進行管理、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被罰款60萬元,時任行長項勁松被給予警告處分,并另處6萬元個人罰款。
天津武清村鎮銀行因貸后管理不到位、貸款資金被挪用,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票據業務管理不審慎,員工參與民間借貸四項違法違規行為,被罰款150萬元,相關責任人譚超、崔金亮、屈恩澤因貸后管理不到位,貸款資金被挪用被監管警告,陳傳閣因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被監管警告,孟晨光因票據業務管理不審慎被監管警告,王東民因員工參與民間借貸被監管警告。
天津津南村鎮銀行因員工與客戶發生非正常資金往來、違規向區域外企業發放貸款、微企業及首貸戶監管數據報告不實,被罰款100萬元,時任風險總監李明及咸水沽支行行長董印杰均受到監管警告。
(來源: 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