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國務院關于規范中介機構為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提供服務的規定(草案)》。會議強調,發揮好中介機構資本市場“看門人”作用,防止中介機構與發行人不當利益捆綁,嚴厲打擊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等違法行為,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作為資本市場的重要參與者,中介機構能否履職盡責直接關系著上市公司質地的好壞,而上市公司又是市場穩健發展的基礎。只有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推動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真正發揮出相應作用,讓有價值、有潛力的優質企業進入市場,才能為投資者提供一個更為安全、公平、透明的投資環境,為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創造更好條件。
在推動注冊制改革走實走深的當下,中介機構執業質量的重要性進一步被凸顯。注冊制的核心是信息披露,中介機構則承擔著盡職調查、核驗信息披露準確性、出具專業報告等方面的職責,可以說就是企業謀求上市的第一道關口。通過嚴把上市“入口關”,中介機構可以把“帶病闖關”和不符合條件的企業擋在市場大門之外,從源頭提高首發企業信息披露質量,構建更加良好的市場生態,提高市場吸引力和有效性。
今年以來,監管部門加大力度推動中介機構歸位盡責,涉及規范中介機構執業的相關規定陸續出臺。3月份發布的《關于加強證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監管加快推進建設一流投資銀行和投資機構的意見(試行)》提出,嚴格落實“申報即擔責”要求,建立健全執業負面清單和誠信檔案管理制度,進一步壓實投行“看門人”責任。4月份發布的新“國九條”提出,進一步壓實發行人第一責任和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建立中介機構“黑名單”制度。
正是在這種強監管基調下,多數中介機構的執業質量已有所提高。但同時,部分中介機構在為企業公開發行股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依然存在與企業“合穿一條褲子”的現象,為了謀求經濟效益最大化,丟掉了職業操守、喪失了獨立性,對于企業瑕疵視而不見,甚至選擇成為造假幫兇,進而誘發了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等重大違法問題的發生。
發揮好中介機構“看門人”作用,需要更多切實有效的制度規范。從此前發布的《國務院關于規范中介機構為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提供服務的規定(征求意見稿)》可以看到,已針對防止中介機構與發行人不當利益捆綁提出了具體要求,并對不同中介機構提出特定的監管要求。相信經過審議和修改后,該項新規的內容將得到進一步完善,給予中介機構執業更為明確的指引和要求,在推動中介機構勤勉盡責、獨立客觀等方面發揮出關鍵作用。
中介機構也應圍繞主責主業,進一步完善內控體系,提升執業質量。特別是隨著各類新業態、新技術的層出不窮,中介機構要提升自身對優質企業的識別判斷能力,通過強化人才隊伍建設等方式,形成與注冊制相匹配的執業理念和專業能力,讓有真技術、硬功夫的企業有機會登陸資本市場,把有瑕疵或者不符合上市標準的企業擋在門外,切實承擔起“看門人”的重任。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