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詢報價行為監管,充分發揮網下專業機構投資者示范帶動作用,推動構建良好網下發行市場生態,1月3日,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中證協”)總結近年來網下投資者分類管理工作經驗,制定發布《網下專業機構投資者“白名單”管理指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指引》),將具有示范作用的網下專業機構投資者列入“白名單”,并實施動態調整,建設高質量網下投資者隊伍。
網下投資者作為具有專業研究定價能力、在新股發行中發揮價值發現重要職能的主體,其詢價和申購行為對新股發行有著重要影響。隨著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深入推進,網下投資者隊伍結構不斷優化,對網下投資者參與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網下發行業務的綜合能力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同在1月3日,證監會就修改《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部分條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也涉及對網下投資者的管理。
聚焦本次《管理指引》的制定,其意在促進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網下投資者規范參與網下詢價和申購業務,提升網下投資者價值發現能力,引導專業機構投資者發揮示范帶動作用,推動形成優勝劣汰的市場生態。
從內容來看,《管理指引》共五章二十四條,分別對“白名單”的分類、組織實施和應用等作出規定,具體包括:一是明確專業機構投資者主動申請進入“白名單”的條件。二是對考核指標作出細化規定。三是公開“白名單”分類管理工作程序。四是明確“白名單”應用機制。五是其他規定。
《管理指引》明確,自主申請進入“白名單”的網下專業機構投資者,應具備下列條件,包括具有良好的綜合經營管理能力,在上一年度監管評級中,網下投資者達到A級或者相當層級以上;具有良好的股票投資管理能力,上一年度管理的中國境內主動權益類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保險資金、年金基金賬戶連續四個季度平均總資產以及自營投資賬戶股票總市值達到300億元以上;具有獨立的股票研究能力,且具有兩年以上主動股票研究、投資經驗的中國境內研究人員、基金經理、投資經理數量合計達到30人以上;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新股報價審慎、客觀等。
從評選方式來看,中證協將對符合條件的網下專業機構投資者提出的申請予以受理,按照《網下專業機構投資者“白名單”考核指標》進行篩選,將具有示范作用的網下專業機構投資者列入“白名單”。申請主體基準分為100分,中證協在基準分的基礎上,根據申請主體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業務類型、業務開展狀況等方面情況,進行相應加分或者扣分。
具體來看,考核指標包括股票主動管理能力、合規風控、調整項三大類。其中,股票主動管理能力方面,包括新股投研團隊、新股績效考核、新股報價與持有期限、主動權益賬戶資產管理規模、長期業績等細分指標。合規風控方面主要包括上一年度刑事處罰、行政處罰和行政監管措施、上一年度相關自律組織措施。調整項包括行業突出貢獻和監管加分。
實質上,“白名單”是中證協對網下專業機構投資者過往參與首發證券網下詢價和申購業務情況進行分類管理的聲譽管理機制。《管理指引》中提到,將“白名單”分類管理所列證券公司記入執業聲譽信息庫,作為激勵措施之一。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金融學教授鄭志剛表示:“對券商等專業金融機構而言,‘白名單’制度能夠體現執業聲譽的正面導向作用,引導券商等專業機構投資者提升價值發現能力、有效促進資源合理配置,完善市場生態。未來,券商需健全相關業務制度,加強自律管理,進一步深化在新股投研團隊建設、報價的審慎和客觀性、風險監測及防控等相關方面的布局和建設,保障網下發行業務的合規性和專業性,打造良好的行業聲譽和口碑,全面提升執業質量。”
(稿件來源: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