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公安部在京召開專題新聞發布會,通報公安部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聯合部署開展保險詐騙犯罪專項打擊工作舉措成效情況。為打擊遏制保險欺詐違法犯罪,維護金融市場秩序,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2024年4月至11月,公安部會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在全國部署開展了為期7個月的保險詐騙犯罪專項打擊工作。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局長華列兵在發布會上介紹,專項打擊工作開展以來,公安機關先后發起全國集群戰役40余次,依法立案查處保險詐騙犯罪案件1400余起,打掉職業化犯罪團伙300余個,涉案金額累計15億余元,有效凈化了保險市場生態,維護了國家金融管理秩序,有力捍衛了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稽查局局長李有祥在發布會上介紹,公安部聯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合力偵破了一批群眾關切、涉及面廣、影響惡劣的重大案件,探索形成一套高效、精準的案件線索篩查和行刑銜接配合模式,為持續開展反保險欺詐工作創造了有利條件。
當前保險詐騙犯罪呈現四個特點
“保險詐騙犯罪嚴重擾亂金融保險市場秩序,侵蝕保險業發展成果和保障基礎,危害保險業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功能的發揮。” 華列兵表示。
發布會上,華列兵介紹了當前保險詐騙犯罪的四個特點:
一是車險、人身意外險等傳統類型犯罪仍然突出。通過專業“碰瓷”、多次制造“高檔二手車”碰撞事故騙取理賠金,為騙取高額意外險理賠金而進行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行為,性質十分惡劣。
二是犯罪手段加速變異、騙保險種持續增多。虛構事故、夸大損失、冒名頂替、虛假銷售等犯罪手段變異翻新。新型險種詐騙犯罪高發頻發,呈現出由傳統險種向雇主責任險、團體意外險、運費險、退貨險等全保險業態蔓延的態勢。
三是犯罪主體職業化、作案團伙化趨勢明顯。職業涉及汽修、醫療、鑒定、評估全環節,人員涉及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以及保險中介、理賠定損、醫療鑒定、汽車維修等全鏈條。
四是隱性欺詐風險增多。一些不具備保險業務資質的實體或空殼公司,針對交通運輸、農牧漁業、新能源等行業,以“統籌服務”“安全互助”等新業態為幌子,誘導客戶購買其自行推出的偽假保險產品,并通過頻繁更換經營地點規避監管,極易造成群眾財產損失,破壞社會安全穩定。
“打擊保險欺詐違法犯罪,是落實保險業新‘國十條’關于嚴肅整治保險違法違規行為要求的有力舉措,是提升理賠質效、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內在要求,也是發揮保險業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功能、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現實需要。”李有祥表示。
據其介紹,此次專項打擊中,各級金融監管部門深化與部、省、市、縣四級公安機關的聯動,以團伙型、職業型保險欺詐違法犯罪為打擊重點,聚焦車險、雇主責任險等欺詐風險突出的險種和渠道,組織行業集中排查、高效配合,協助公安機關成功破獲一批重大案件。
與此同時,各級金融監管部門充分利用反保險欺詐信息平臺和金融監管信息系統等智能工具,融合公安警務資源,顯著提升疑點篩查、欺詐定位、資金追查的準確率。專項打擊工作期間,各地金融監管部門向公安機關累計移送可疑線索1.2萬余條。各級金融監管部門積極與公安、司法、醫療保障、市場監管等部門協調聯動,構建合作機制500余項,建設一體化反欺詐協作平臺220余個,在信息共享、線索串并、案件偵辦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此外,金融監管部門主動發聲,加強宣傳,各級金融監管部門和保險行業協會結合“5·15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宣傳日”“7·8保險日”“金融教育宣傳月”等重要節點,組織保險機構集中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宣傳活動共8萬余場次,切實營造了全民反詐的濃厚氛圍。
統籌消費者保護與反保險欺詐的關系
如何統籌消費者保護與反保險欺詐兩者之間的關系?
在李有祥看來,保險欺詐行為擾亂了金融市場秩序,增加了保險產品的運營成本,抬高了保險產品的價格。可以說,每一次騙保的背后都是守法者替不法分子買了單。打擊保險詐騙,遏制違法犯罪,最終受益的是全體保險消費者。廣大保險消費者要增強反詐意識,主動遠離欺詐行為,共同守護資金安全。
2024年8月,金融監管總局發布實施的《反保險欺詐工作辦法》明確規定,保險機構應將消費者權益保護作為反欺詐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提升保險服務質效。保險機構收到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理賠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后,應依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及時作出處理,沒有確鑿證據或線索的,不得以涉嫌欺詐為借口拖延理賠、無理拒賠。
李有祥表示,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將持續推動保險公司改變反欺詐工作過度依靠理賠審核的傳統觀念,將反欺詐工作融入產品設計、承保、核保、核賠、挽損等各個環節,通過全流程、貫穿式的反欺詐工作提升核保理賠質效,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個人意外健康險與社會公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山東省公安廳經濟犯罪偵查總隊總隊長呂偉東表示,這類案件的主要特點有三個:一是犯罪分子一般單獨或兩三人結伙作案;二是網上投保,網上索賠;三是以小額保費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故意制造意外受傷事故后重復索賠,進行惡意騙保。
呂偉東介紹,根據專項打擊工作統一部署,山東公安機關持續加強與有關部門配合,全力打擊整治各類保險詐騙犯罪活動,全省共立保險詐騙案件180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330余名,打掉團伙40余個,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3300余萬元,有效維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和保險市場正常秩序。
打擊保險詐騙需要與公安司法部門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形成防范打擊合力。上海金融監管局副局長陳穎表示,上海金融監管局健全監管部門、公安司法機關、行業協會、保險機構、中國銀保信“五位一體”反保險欺詐工作機制,明確轄內保險詐騙案件行刑銜接標準,統一保險詐騙案件定性、詐騙金額認定標準、行政處罰追責期限,對6起重點案件聯合掛牌督辦,全力追贓挽損。
陳穎介紹,2024年以來,上海金融監管局在金融監管總局的指導下,聯動公安機關落實保險詐騙犯罪專項打擊工作部署,共破獲保險詐騙案件39起,涉案金額8500萬元,抓獲犯罪嫌疑人142名,實現對金融犯罪的全鏈條、全環節打擊。
兩部門將持續嚴厲打擊保險欺詐
對于下一階段的反保險欺詐工作,李有祥介紹,金融監管總局將以《反保險欺詐工作辦法》為基礎,指導行業建立健全各項反欺詐長效機制,加強行刑銜接,為保險業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一方面,持續推動《反保險欺詐工作辦法》的落地見效。按照“監管引領、機構為主、行業聯防、各方協同”的要求,進一步統籌資源,構建監管部門、保險機構、行業組織、外部單位協同參與、職責定位更加豐富明晰的工作體系。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強調行業聯防聯控和行業內外部協同,突出大數據等新技術在反欺詐領域的運用,開展保險公司欺詐風險管理能力評價。另一方面,將專項打擊的經驗做法完善固化下來。包括豐富線索來源,建立“數據匯聚—大數據建模—鎖定線索”的反欺詐工作路徑,推動反欺詐實體組織持續發揮作用等,指導各級金融監管部門加強與公安機關的協作機制建設,細化協作內容,夯實行刑銜接工作基礎,不斷健全保險欺詐風險治理體系。
華列兵表示,當前,保險詐騙犯罪形勢依然較為復雜嚴峻,團伙型、職業化、跨區域重大保險詐騙犯罪活動嚴重侵害保險相對人合法權益,個別“人傷騙保”案件嚴重損害人民群眾財產和人身安全,保險領域黑灰產業亂象嚴重擾亂金融保險市場秩序。
華列兵介紹,下一步,公安機關將堅持完善“專業+機制+大數據”新型警務運行模式,構建常態化打擊機制,持續依法嚴厲打擊保險詐騙犯罪活動,突出打擊重點,堅持集群、集約、集中打擊,突出主動、合力、長效打擊,加強與金融監管部門協作配合,深入推動形成保險欺詐綜合打擊整治工作合力,堅決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更好守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此外,公安部向社會公眾提出加強保險詐騙防范的四點提示:一是提高個人防范意識,選擇正規渠道購買保險。二是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確保信息安全準確。三是選擇信譽良好的保險機構,降低被欺詐風險。四是依法維護自身權益,通過正規渠道維權,拒絕非法代理維權,不輕信“代理維權”“代理退保”等虛假承諾,拒絕惡意投訴等。
來源:中國銀行保險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