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關于做好西藏日喀則市定日縣6.8級地震應急處置和保險理賠服務等工作的倡議書》,就切實發揮保險保障功能,扎實做好應急處置和保險理賠服務等工作提出倡議。
一是提升思想認識,快速做好應急響應。各相關公司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嚴格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落實金融監管總局要求,充分發揮保險的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功能,將保障災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穩定社會大局放在首要位置。各相關公司要嚴格落實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等相關制度要求,結合《財產保險災害事故分級處置辦法》《財產保險災害事故應急處置規范(試行版)》《財產保險重大災害事故理賠服務規范(試行)》等監管規定和行業自律文件精神,立即按程序啟動應急預案,成立工作專班,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和理賠服務,助力災區盡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二是強化理賠服務,立即開通綠色通道。各相關公司要主動對接災區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及時了解情況,配合開展工作;在政府部門統籌下,積極參與查勘救援等工作,努力為受災群眾和受災企業排憂解難。各相關公司要快速高效開展承保情況摸排,梳理相關險種在保清單,主動與客戶聯系,摸排出險及損失情況。要特事特辦,開通理賠綠色通道,強化接報案服務,減免理賠材料,簡化理賠流程,提高理賠時效;主動運用衛星遙感、無人機航拍等科技手段,不斷提升理賠質效。對于可能出現的大額賠付做好資金準備,結合實際采取預付賠款等措施,切實做到應賠快賠、能賠盡賠、合理預賠。
三是加強行業協作,保證服務標準統一。各相關公司要加強協商協作,同類標的定損標準和理賠標準應保持一致,建立查勘定損互認結果機制,不斷提高查勘定損速度。在地方政府部門或監管分局統一指揮下,不區分承保機構和有無保險,統籌進行無差別保險救援,互通保險信息,協同推進查勘和理賠工作。在理賠過程中,若有需要可協調監管部門或行業協會參與協商,提高洽商效率。各相關公司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監管總局相關規定,嚴格做好新聞宣傳,嚴禁借理賠之名進行商業炒作。要強化工作總結,及時挖掘提煉抗震救災和保險服務過程中的先進典型,發揮好先進典型在抗震救災中的引領示范作用。
來源:金融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