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衡水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衡金罰決字〔2024〕17號-22號)顯示,河北武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違法違規事實:一、關聯交易管理不到位,關聯方識別不全面且重大關聯交易未按監管規定程序審批;二、違規辦理承接貸款,延遲風險暴露;三、貸后管理不到位,信貸資金被挪用于歸還貸款或流入擔保人賬戶。
河北武強農村商業銀行被罰款100萬元;侯某橋(時任河北武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被警告并罰款5萬元;周某云(時任河北武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戶經理部經理)、王某方(時任河北武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戶經理部副經理)、高某青(時任河北武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戶經理部客戶經理)、郝某庫(時任河北武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戶經理部客戶經理)被警告。
(來源:新浪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