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什么要取得數權優勢
數字經濟的發展,包括技術的創新和應用,是長期持續的過程,也是巨大投資的過程,更是塑造全球新格局的過程。如果要想保持在全球數字經濟的領先地位,數權是要格外重視的問題。
所謂數權,就是數字技術的領先權,或者是影響權或決定權。
數權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涉及算力方面,也就是通過先進算法以及硬件技術來建立龐大算力,從而構建新型競爭力。這是整個數權中最重要的根基。第二個數權方面的影響力是在數字傳播或者溝通方面的大規模應用能力和技術。第三個有關數權是的全球性數字貨幣交易體系。
二、數字化下社會價值創造會發生哪些變化
第一,從數字經濟時代社會經濟價值形態的構成來看,算力是最重要的基礎能力。算力本身包括兩個方面的構成要素:一是算法,即軟件與數據計算方法;二是計算工具,簡稱算具,是硬件層面的概念,包括CPU與GPU與存儲設備等。算法和算具相乘得到算力,也就是兩者聚合與融合能夠形成強大計算能力,進而構成整個數字經濟時代的基礎能力體系。最近,Deepseek超越Open AI說明算法的領先可以彌補算具的不足。
算力是新質生產力下的重要生產工具,作用對象是數據,也就是通過數字化系統、傳感器收集的大量數據。算力對數據進行加工形成成果,也就是對數據價值挖掘,形成計算價值,稱之為算值。算值是數字經濟追求的核心價值,目的是提升效率與決策力,降低風險與成本。
算值將成為未來GDP的重要組成部分。從GDP構成來看,無論是生產法的農業、工業、服務業概念,還是需求法中的進出口、消費、投資概念,算值形態都將成為其重要組成形式。在數字經濟時代,算值在GDP中占比將越來越高,它將改變傳統GDP的核算與結構。
第二,從數字經濟本身產業鏈的構建與發展方向看,毫無疑問,算力產業是整個數字經濟產業的基礎設施,是數字產業鏈的底層。但如果僅僅只有算力這個基礎本身,數字經濟無法呈現成效。中端數字產業鏈必不可少,涉及數據收集、展示、存儲以及治理等。
目前的數字經濟產業表現最多的形式是數據初步的收集和展示??陀^講,領導駕駛艙(又稱管理駕駛艙或決策支持系統)也好,大屏也好,既沒有向下與算力結合,也沒有向上與數據價值挖掘的結合。如果說對當前數字經濟發展進程進行評估的話,其發展完成度可能只有10%,也就是未來還有90%的進程沒有完成。
數字經濟產業最高層是數據的價值挖掘與創新性利用,通過算力對數據進行深度分析,實現精準預警、預測與衍生價值的產生,進而提升效率與決策力,降低風險與成本,形成新的競爭力。實際上,數據深度挖掘和分析產業無論是在國內和國外,當前還處在初期階段,但其處在整個數字產業金字塔塔尖,是我們要全力重點培育的領域。
第三,從數據價值的掌握主體看,數據的價值形態正在從Web 1到Web2,再到目前的Web3,呈現出用戶數據價值被平臺掌握再到用戶數據價值去中心化自我掌握的發展趨勢。數據的價值將越來越逐步被去中心化的Dapp來分散到個人決定與交易。同時,真實世界資產(RWA)等區塊鏈數字金融創新也將激發改變社會融資與資產價值分配的關系。
三、新質生產力與數字經濟創新與應用有哪些關系
新質生產力的效率提升更多是通過數字經濟技術的創新與應用來實現的。
一方面,新質生產力要求資源的綠色可持續利用,對于在數字經濟時代產生大量的數據,它作為新型生產要素可以無限循環使用,因此可以稱之為是“可再生金礦”。另一方面,數字技術創新推動算法與人工智能的發展,將促進思維方式和效率提升步伐加快,進而加速發展生產力。
另一方面,新質生產力體現在對顛覆性技術的應用。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生成式大語言模型ChatGPT、Deepseek等的問世,讓人工智能技術應用有了顛覆性進展,以此催生出了一大批 “人工智能+”產業群。同時,區塊鏈、智能合約與Web3技術加速了數字化上鏈的進程,大幅提升了信任程度與可執行力度,催生出了更高效去中心化的新型經濟金融活動形式與產業。
四、數字經濟創新與應用有哪些風險與問題需要重視
數字經濟時代,個人與機構之間的信息交互與共享形成了高效的系統化網絡并借助算力賦能,從而極大提高了社會運行與效率。這是從正向的方面進行評估。但任何事物也有兩面性,數字經濟本身可能會帶來一定的風險與問題。
由于數字經濟已經滲透到社會經濟生活各個領域,包括溝通、監測與交易等,使整個社會經濟極其依賴數字化系統的運轉。然而,一旦出現全國性的通訊網絡、電力設施、數字化系統癱瘓,那么各類交流與經濟活動可能會遭受重大沖擊。
一是數字化技術面臨著自然災害的影響,比如地震或自然天氣災害會影響電力和通信網絡傳輸,特別是強烈太陽磁暴會對全球網絡造成潛在巨大威脅。二是,在地緣政治對立等情況下,不排除出現惡意破壞或惡意控制通信網絡或者電力網絡,癱瘓數字化體系、監測體系、數據傳輸與交易體系等問題。
因此,當前我們在數字經濟時代在享受巨大紅利的同時,要考慮到數字經濟涉及的風險防備和風險分散兩大問題。風險防備是如何能夠在最大程度上抵御外部沖擊。風險分散是指多系統平行存在的必要性。比如,需要有數字人民幣支付系統、支付寶系統和微信系統并行,也需要區塊鏈去中心化金融的并行安全保障。
此外,隨著數字經濟創新與應用發展,越來越多個人與組織有能力采購與使用先進的人工智能技術,進而在更大范圍內形成不可控的影響力。因此,應考慮立法將大規模使用人工智能技術限制在合規范圍內,防止非法組織與個人濫用人工智能造成詐騙犯罪與危害社會行為等。
再從社會財富創造與分配的角度看,對處于數字經濟關聯產業或具有靈活調整能力的企業與群體而言,數字經濟的創新與應用會帶來巨大機遇,但處于傳統與落后產業或缺乏靈活調整的企業與群體,則面臨被淘汰的生存壓力。社會財富因此也會發生巨大調整。為此需要在分配制度、培訓與扶助措施進行適當傾斜,對人工智能技術的應用與數字價值的分配采取穩妥與合理的舉措,在資本、技術與社會之間尋求平衡點,促使數字經濟下社會和諧發展。
(稿件來源:第一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