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木興/繪圖
新年伊始,金融監管部門就已對銀行機構密集開出罰單,千萬元級、百萬元級大額罰單頻現。日前,因貸款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設置不合理存款考核要求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浙商銀行上海分行、重慶分行合計被罰1850萬元,共8位責任人受到處罰,罰款金額已超去年全年總額。
兩家分行被罰1850萬元
浙商銀行上海分行因小微企業劃型不準確、信貸業務不規范經營、跨境貸款業務和貸款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虛增存貸款、信用卡業務不審慎、票據業務貿易背景審查不嚴、違規開立保函等一系列問題,被合并處罰1680萬元。
同時,時任浙商銀行上海分行零售銀行部總經理薛亮因虛增存貸款、信用卡業務不審慎,被警告并處罰款6萬元。時任浙商銀行上海徐匯支行行長朱青、時任浙商銀行上海分行風險管理部總經理陳致陽、時任浙商銀行上海奉賢支行行長周進均因貸款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警告、處罰款5萬元。時任浙商銀行上海分行人力資源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趙慧晶因員工異常行為管理不到位,被警告。歷任浙商銀行上海分行授信審批部總經理、國際業務部總經理的馬俊峰因違規收取融資安排費或跨境服務費、通過拆分規避授信審批,被警告并處罰款6萬元。時任浙商銀行上海分行跨境金融部總經理胡嘉波因貸款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違規開立保函,被警告并處罰款6萬元。
同一天,重慶金融監管局披露的一份罰單顯示,浙商銀行重慶分行被罰170萬元,所涉主要違法違規行為包括:變相“存貸掛鉤”增加企業融資成本,貸款“三查”不到位,績效考核不符合監管要求、設置不合理存款考核要求,未將貼現業務納入統一授信管理,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浙商銀行重慶九龍坡支行行長陳潔因變相“存貸掛鉤”增加企業融資成本被警告。
信貸違規成“重災區”
這已經不是浙商銀行首次在開年之際收到天價罰單。據不完全統計,浙商銀行及其分支機構2024年累計收到來自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罰單27張,合計罰沒金額超過1500萬元,信貸違規成為“重災區”。2024年1月8日,浙商銀行泰州分行和揚州分行就曾因項目貸款貸前調查、貸后管理不到位,虛增存款,票據業務貿易背景不真實等問題分別被罰款302.5萬元和250萬元。2024年12月30日,因違反審慎經營原則、違規吸儲放貸等原因,浙商銀行淮安分行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淮安監管分局罰款200萬元。
早在2023年12月29日,浙商銀行上海分行還曾因采用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等違規行為被罰沒合計1734.50萬元,時任該分行行長顧清良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值得注意的是,顧清良此前因收受款物折合人民幣1242.34萬元,涉嫌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250萬元。2023年2月6日,浙商銀行原董事長沈仁康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浙江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新快報2025年1月10日曾報道)。
除了高管人員涉案外,浙商銀行在近年來還經歷了較大規模的人員調整,特別是在2023年和2024年,該行的董監高層人員變動頻繁。其中,2024年其董事會有4位董事離任,新進5位董事。然而,在新聘管理層班子中,行長張榮森僅上任9天就宣布辭職。
來源:新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