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融資擔保是支持民營經濟、小微企業、“三農”等經營主體的重要手段。為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高質量發展,規范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行為,更好服務相關經營主體,財政部等六部門近日正式對外發布《政府性融資擔保發展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并將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在各地探索實踐的基礎上,財政部等多部門制定出臺此次《辦法》,在全國層面統一規范,對于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高質量發展,規范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行為,更好發展普惠金融,為小微企業、‘三農’等提供高質量融資服務等具有積極意義。”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研究員婁飛鵬表示。近年來,我國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結合自身職責定位,充分發揮擔保功能,緩解小微企業、“三農”等主體在融資過程中的抵質押物不足問題以增加其融資可得性,并通過降低擔保費等降低其融資成本,對發展普惠金融等發揮了積極作用。
具體來看,《辦法》中明確,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當堅持以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為主業,聚焦重點對象和薄弱領域,重點為單戶擔保金額10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等提供融資擔保服務。支小支農擔保金額占全部擔保金額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80%,其中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占比原則上不得低于50%。
“聚焦普惠領域,明確了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準公共定位,這確保了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的資源和服務能夠精準投向薄弱環節,有助于解決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首席專家、主任曾剛表示,圍繞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業務范圍、收費標準、風險管理等方面,《辦法》也提出了明確要求,禁止其偏離主業或盲目擴展高風險業務。同時,強調建立全面風險管理體系,規范保前評估、保后管理及代償追償流程,確保機構在可持續經營的前提下實現政策目標。
“《辦法》的實施將進一步完善我國普惠金融體系,助力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但在實踐中,仍需關注政策落地的協同性、風險管理的有效性以及績效考核的科學性,確保政策目標的實現。”曾剛強調,地方政府需統籌財政、金融、農業等多部門資源,形成合力推動擔保機構高質量發展。同時,應合理確定支持規模,避免因過度依賴財政補貼而影響機構的可持續性。另外,銀行與擔保機構的銀擔合作也是政策落地的關鍵,建議進一步完善銀擔分險機制,降低銀行對擔保機構的保證金要求,推動銀行提供優惠利率,切實減輕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的融資成本。(來源:經濟參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