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是組織應對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安排,由總則、組織指揮體系、運行機制、應急保障、預案管理等部分組成,適用于黨中央、國務院應對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工作,指導全國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應急預案》提到,積極發揮商業保險作用,健全保險體系,發展巨災保險,推行農村住房保險、保障民生類相關保險以及安全生產、環境污染和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等,鼓勵單位和公民參加保險。
我國自然災害呈現分布范圍廣、災害風險高等特點,自然災害造成的風險影響范圍不斷擴大。應急管理部近日發布的信息顯示,2024 年,我國各種自然災害共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4011.1 億元。
巨災保險在應對重大災害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為發揮保險業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功能,近年來,金融監管總局會同財政部針對居民住宅深入開展巨災保險探索,巨災風險保障工作初見成效。
一是建章立制,城鄉居民住宅巨災保險機制初步建立。聯合財政部出臺《建立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制度實施方案》,配合財政部制定《地震巨災保險專項準備金管理辦法》;聯合財政部印發《關于擴大城鄉居民住宅巨災保險保障范圍進一步完善巨災保險制度的通知》,將臺風、洪水、強降雨、滑坡等常見自然災害納入保障范圍,實現基本保險金額翻倍。
二是多管齊下,多層次的風險分散體系初步形成。構建五層風險分散網絡,即由投保人、保險公司、專項準備金、財政支持或緊急資金安排、賠付回調組成的風險分散體系,增厚地震巨災風險 “防護墊”;豐富新型風險分散渠道,發布《關于境內保險公司在香港市場發行巨災債券有關事項的通知》,將保險風險在資本市場進行分散,進一步提升風險管理水平。
三是以點帶面,地方綜合性巨災保險試點取得新突破。指導保險公司結合地方災害管理需求開展綜合性巨災保險試點,為地方政府提供差異化、特色化、定制化風險保障方案。目前,已在廣東、深圳、寧波等 20 個省 118 個市開展實踐探索。2024 年,河北、湖北兩地在全省范圍內落地全災因、廣覆蓋、長周期的綜合性巨災保險試點,既保住宅又保室內財產,還保人身傷亡,巨災保險試點取得新的重大突破。
經過近些年的發展,巨災保險作用初步顯現。保險業為 2024 年初湖北及湖南等地低溫雨雪冰凍災害賠付 41 億元、為 “魔羯” 超強臺風賠付超過 39 億元、為 “貝碧嘉” 臺風賠付 20 億元、為日喀則地震已賠和預賠金額達 1.35 億元,有效緩解了地方災后重建資金壓力。
“近年來,政府越來越注重發揮商業保險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商業保險的參與也越來越深入。” 業內專業人士表示,為了能夠更有效地發揮商業保險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應修訂和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在災害事故容易形成巨災損失、關乎社會穩定的行業與領域,通過立法強制相關主體投保。
在業內人士看來,安全生產、環境污染和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推行意義重大。企業購買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能在事故發生時,迅速對受傷員工進行賠付,保障員工權益,也減輕企業負擔。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促使企業重視環保,一旦發生污染事故,保險賠付能用于環境修復。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則為消費者吃下 “定心丸”,若遭遇食品安全問題,能得到合理賠償。
此外,《應急預案》還指出,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為參與應急救援、傳染病疫情防控等相關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等保險,并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減少安全風險。
來源: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