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最新公布進一步擴大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的通知,支持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發起設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簡稱“AIC”)。在業內人士看來,將穩妥有序增加參與AIC股權投資試點的機構數量,頭部股份制銀行有望新成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調動更多資金和資源參與試點,進一步加大對科技創新和民營企業的支持力度。
3月6日,對于新政策的考量等問題,以投資者身份致電多家上市銀行,其中部分銀行表示正對政策研究中。一家股份制銀行董辦工作人員稱,因為政策剛出來,正在研究中。他表示,此前只有幾家大行設立AIC,這一政策“相當于放開了”。談及設立的要求條件等,該人士表示,后續需要獲得監管的審批。
另一家股份制銀行工作人員也表示,這一政策需要內部再研究下,結合自身情況以及監管導向決定下一步怎么做。她表示,這一新政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對于科技創新的金融支持。
2017年,工行、建行、農行、交行和中行五家國有大行成立了五大AIC,以市場化債轉股為主要業務。2020年,5家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均獲批通過附屬機構在上海開展不以債轉股為目的的股權投資業務。
2021年11月,原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銀行業保險業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指導意見》,提出“鼓勵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在業務范圍內,在上海依法依規試點開展不以債轉股為目的的科技企業股權投資業務”,標志著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正式開始。
一位行業資深人士表示,隨著監管政策持續支持,AIC業務范圍已逐漸從專門從事市場化債權轉股權及配套支持業務,拓展至股權投資等“非債轉股”業務。在他看來,很多銀行有動力設立AIC。
“很多銀行需要股權投資平臺,尤其做科技金融、投貸聯動,股權投資平臺則特別重要,因而五大行之外有很多銀行會愿意去拿這一牌照拓展業務。”上述行業資深人士如是說。
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目前,除了5家大型銀行,絕大多數銀行并未設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下一步,應開拓思路,及時總結前期試點的經驗教訓,積極探索和支持經營管理規范、創新活力較強、科技型企業客戶較多的股份制銀行及其他中小銀行,設立投資子公司來開展創業投資、股權投資,從而引導更多商業銀行通過內部投貸聯動,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服務更多民營企業、科技型企業。
對于銀行而言,一位銀行內部人士表示,設立AIC將“增加收入來源”。董希淼也認為,從長期看,這也將有效改善銀行客戶結構和業務結構,獲得多元化的收入,減緩凈息差收窄的壓力,繼續保持穩健發展態勢。
對于新設的金融資產投資公司,中國銀行研究院研究員葉懷斌表示,應在嚴格遵守監管政策的基礎上,加強對科技創新企業和民營企業的支持,開展良性競爭。將更多的資金、資源投入國民經濟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
(來源:新浪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