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桑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近日發布關于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中心審核通過的公告。深桑達A于2025年3月21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審核中心出具的《關于深圳市桑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核中心意見告知函》,深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機構對深桑達A提交的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核,認為深桑達A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續深交所將按規定報中國證監會履行相關注冊程序。
深桑達A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尚需獲得中國證監會作出同意注冊的決定后方可實施,最終能否獲得中國證監會作出同意注冊的決定及其時間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該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2025年3月20日,深桑達A發布的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修訂稿)顯示,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250,000.00萬元(含本數),在扣除相關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額將投資于如下項目:運營型云項目、分布式存儲研發項目、中國電子云研發基地一期項目、高科技產業工程服務項目、補充流動資金或償還銀行貸款。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種類為境內上市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本次發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對象發行的方式,在經深交所審核通過并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批復后,公司將在規定的有效期內擇機發行。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的發行對象為不超過35名(含)的特定投資者。最終發行對象將在本次發行申請通過深交所審核并經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深交所相關規則及規定,由公司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與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發行對象申購報價的情況確定。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數量不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即不超過341,387,770股(含本數),以中國證監會關于本次發行的注冊批復文件為準。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采取競價發行方式,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發行價格為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總量),且不低于本次發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歸屬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每股凈資產(資產負債表日至發行日期間若公司發生除權、除息事項的,每股凈資產作相應調整)。目前本次發行尚無確定的發行對象,因而無法確定發行對象與公司的關系。發行對象與公司之間的關系將在發行結束后公告的發行情況報告書中予以披露。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最終發行價格將在本次發行通過深交所審核并經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深交所相關規則及規定,根據競價結果由公司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與保薦人(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本次發行完成后,發行對象所認購的股票自本次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得轉讓。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對限售期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
截至募集說明書簽署日,本次發行尚未確定具體發行對象,最終是否存在因關聯方認購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構成關聯交易的情形,將在發行結束后公告的發行情況報告書中披露。
本次發行前,中國電子直接持有公司17.51%的股份,并通過中電信息、中電金投、中電進出口、中國瑞達間接控制公司29.72%的股份,合計控制公司47.23%的股份,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本次發行完成后,中國電子仍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綜上所述,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的控制權發生變化。
深桑達A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黃多、孫明軒。
來源: 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