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公告,批復同意內蒙古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內蒙古農商銀行”)籌建。按照內蒙古農商銀行籌建工作小組披露的公告,此次改革將一次性把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93家內蒙古農信法人機構及其發起設立的26家區內村鎮銀行,共120家機構新設合并為統一法人。
農合機構(包括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與村鎮銀行在風險較高狀態機構中的占比較高。防范與化解農村中小銀行風險是推進地方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的重點工作。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一體推進地方中小金融機構風險處置和轉型發展,綜合采取補充資本金、兼并重組、市場退出等方式分類化解風險。完善中小金融機構功能定位和治理機制,推動實現差異化、內涵式發展。
“農村金融機構是地方中小金融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不同類型的銀行中,農村中小銀行的不良貸款率高于城商行及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撥備覆蓋率則相對較低,資產質量壓力相對較大。改制為農商聯合銀行或農商銀行,總體上有利于形成規模效應,更好地補充銀行資本,有助于降低涉農金融機構的風險。”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
央行發布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24)》提出,“分省分類”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化險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支持各省份結合實際情況探索改革模式和路徑,推動改制后的省級機構規范履職,指導農村信用社堅守服務當地、服務小微和“三農”、服務城鄉居民的定位,優化股權結構,轉換經營機制,完善公司治理,增強發展動能,更好地發揮農村金融服務主力軍作用。
隨著改革化險步伐不斷加快,村鎮銀行數量明顯減少。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顯示,2024年有超過75家村鎮銀行被合并吸收、超過55家村鎮銀行被收購。部分地方中小金融機構被吸收合并解散。省聯社改革也在穩步推進。目前,浙江、遼寧、山西、河南、廣西、海南、四川、江西等省份改革方案已獲批,浙江農商聯合銀行、遼寧農商銀行、山西農商聯合銀行、廣西農商聯合銀行、海南農商銀行、四川農商聯合銀行已掛牌成立。
改革進一步提升農村商業銀行服務縣域鄉村的能力,多地農村商業銀行積極創新服務“三農”。浙江農商銀行系統轄內長興農商銀行針對傳統農業生產中季節性、臨時性的資金需求,推出手續簡便、額度靈活的小額信貸產品,為農戶購買農資、開展農事活動提供資金支持。浙江農商聯合銀行轄內武義農商銀行針對“短、頻、急”的農時需求,單列10億元專項資金優先支持農資采購、農機租賃升級等環節,并組建50支金融服務隊,針對農業經營主體定制差異化信貸方案。
“未來,農村商業銀行需要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貸款評審機制,堅持服務縣域、支農支小定位,把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鄉村全面振興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不斷擴大農戶信用貸款服務惠及面,填補大型金融機構難以顧及的市場,改善金融服務不充分等狀況。”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經濟與發展研究所研究員謝玲紅說。
(來源:中國經濟網)